对于一些采取了应有的执行措施和执行方法后,仍然无法执结的案件,在确定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无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执行法官会通知申请人,告知被执行人实际财产情况后,法院裁定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简称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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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终本执行,很多当事人会倍感困惑!

“我钱还没拿到,咋就不执行了呢?”

“终本之后,我的案子还有没有人管了?”

那么“终本”是不是就意味着钱拿不到了呢?

终本后的案子还能执行么?

答案是确定的!能执行!

下面跟随辉小法一起通过案例感受一下吧!

案情回顾

2011年,被告成某、高某夫妻二人与原告某银行签订个人消费类汽车贷款合同,借款553000元用来购买1台丰田汽车。合同签订后,原告对被告购买的车辆办理了抵押登记,并向其发放贷款。原本需还36期的贷款,被告偿还24期后开始违约。原告多次催要无果,于2018年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定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仍未如约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找到被执行人,沟通了解到成某一直在韩国打工,高某在家抚养两个孩子,暂无还款能力,对其进行财产查控发现所说属实,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此案进入终本执行程序。同时告知申请人,不要有顾虑,待发现财产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不久,案件出现转机。虽然已进入终本执行环节,法院干警一直实行动态查询,最终查控到被执行人在山城镇有一处住房。遂恢复执行程序将房屋查封,执行法官找到被执行人,希望他能够正视自己的行为,进一步了解其真实意愿,同时告知拒不履行的严重法律后果。在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劝说下,被执行人同意将房屋变卖偿还贷款。考虑到该房屋是唯一住房,且在山城镇销路不畅。若按拍卖程序周期长,评估费用较高,法官同意由被执行人自行卖出进行还款。在给付10万元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承诺每个季度偿还1万元,直至还清贷款。

辉小法课堂

1、终本后,如果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不受时间、期限、次数的限制。

2、原判决书确定的权益依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