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干部任后监督,是地方人大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和监督权的内在要求,是新形势下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面临的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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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16年,惠城区人大常委会正式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将之作为区人大常委会行使选举人事任免权的关键环节。那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任命后,有无按照向宪法宣誓誓言履行职责?履行得怎么样?人民满不满意?

日前,惠城区人大常委会在惠州各县区间率先破题,正式实施对人大任命干部履行誓词情况评议,将人大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有机结合起来,体现了人大维护宪法权威、践行依宪治国的理念,让监督压力真正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动力。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作为首次评议对象

22日上午,惠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宪法宣誓誓词情况评议工作动员会在西湖大剧院举行。

根据《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誓词情况评议试行办法》,由惠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命、决定任命和通过的,就职时公开进行了宪法宣誓、任职期满一年以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被纳入评议对象范围。

此次评议是首次实践,选取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朱斯文作为评议对象之一,主要是考虑其履行的区市场监管职责与民生关系甚为密切,能更充分体现人大工作“以人民为中心”,能更广泛听取市场主体、群众个体、部门单位及干部的多方意见,对其履行誓词情况作出客观评价,推动其改进和提升工作。

动员会上,朱斯文表态,开展人大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宪法宣誓誓词情况评议,是对本人履职情况的一次全面的“体检”,也是对各项工作的“把脉问诊”。他将完全接受评议组对自己履职工作的评价和评议结果。同时,他还将聚焦问题,全力整改,切实增强评议工作落实的实效性;搞好结合,相互促进,切实增强评议落实成果转化。

会议现场填写和收集民意测评表。据悉,此次民意测评是评议调查阶段收集情况的重要手段和内容,测评结果将作为评议调查工作的重要参考。测评表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

评议工作分四个阶段至12月底结束

据悉,此次履行宪法誓词情况评议工作,从7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前期自查、实地调查、大会评议和工作整改四个阶段。目前,前期自查已完成,现进入实地调查这一关键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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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任命干部履行向宪法宣誓誓词情况评议重点,具体说来就是:遵守和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及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情况;贯彻落实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监督的情况;办理区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履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等相关内容。

评议调查组将采取听、看、查、议、评等方法进行。以朱斯文为例,听,就是听取他个人履行誓词情况汇报,听取局机关工作人员、部分机关离退休人员、下属单位和工作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看,就是看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硬件、软件建设,实地察看便民措施落实情况和为民办实事项目;查,就是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了解日常工作履职的情况;议,就是发扬民主,召开多场次的3—5人“小型、多样、高效”座谈会、走访联系、征求意见、察看现场、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向朱斯文的单位同事、工作服务对象、所在区域基层群众及与其有较紧密工作联系的部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评,就是大会评议,拟于12月召开常委会会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确定评议对象的评议等次,形成区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意见。

“人大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权力与职责,也是推动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进‘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的现实需要。”惠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娟说,接下来,区人大常委会将在今年经验基础上,逐步扩大对任命干部履行宪法宣誓誓词评议的覆盖面,维护宪法宣誓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记者】卢慧

【作者】 卢慧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