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容市貌建设,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给广大市民营造文明便捷通行的道路交通环境,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针对城区内占道经营及随意占用公共停车位等不文明行为集中开展专项清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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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辖区实际,合理安排警力,针对私设停车位、商铺门前用停车障碍或用栏杆围住将公共区域变成私设停车位的现象,先进行逐户告知劝教,让商铺业主自行解除私设的路障围栏。同时,联合辖区派出所对不执行的商铺业主进行劝告或强制移除。
民警在清理整顿占道经营摊位时,对商贩店主进行沟通劝教,引导他们遵纪守法、规范经营,做文明市民、文明商家,一手抓整治、一手抓宣传,有效巩固治理成果,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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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
公共停车位是城市公有资源,任何人不得违规占用!对于侵占公共停车位的单位或个人,执法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对侵占公共停车位的物品实施清理。对于拒不配合执法人员管理,阻挠、抗拒,甚至采取暴力行为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来源:邹城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