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民众为“刁民”,跟法治理念相违,也与党风政风要求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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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截图。

“总有刁民想害朕”,这是句网络流行语,意指某些人总有些受迫害妄想症。现在看,口出“刁民”字眼的人,可能不只有受迫害妄想症,还有“仇视民众”症候群。

据媒体报道,10月16日,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一政府工作人员在接受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政风行风热线》采访时,称“最近刁民太多了,也就是你们这些新闻媒体,支撑着他们这个(投诉行为)。”这遭到主持人艾阳当场回怼:“你这是在胡说八道吗?你这说的什么话?”“你相当于是个‘新闻发言人’”……

视频传出后,引发舆论哗然。据新京报报道,10月22日,万宁市万城镇委、镇政府就此事作了通报,对当事干部万城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吴珍海进行了约谈,责成他向该栏目及主持人进行道歉。

就此事而言,尽管“后果”很严重,可“前因”尚不明晰:目前可知的,就是事情跟农村土地确权有关,至于这位镇干部为什么会说“刁民太多”,是否真的有村民借机滋事捣乱,还不得而知。

即便如此,“刁民”二字出自公职人员之口、出现在纠风政纪节目直播现场,都高度违和——“刁民”本就是污名化表达,也是非法治语言。给民众轻易扣上“刁民”的帽子,与依法行政语境下的权力谦抑要求明显不合:这样的贬损性措辞,已经超出了“负面评价”的范畴,变成了羞辱与攻讦。从公共角度讲,这也是用官民对立思维去截断二者间的互信关系,跟“干群鱼水生态”的内在要求相悖。

不可否认,基层治理中,确实会遇到某些不守规则、不讲道理的“胡搅蛮缠派”。对他们的言行,完全可以置于法治维度去打量,那样的话,就算是对其批评否定,也不会有太多争议。

▲当地官方通报。

但法律可以定性普通民众的言行是否合法,公职人员却没有定性“刁民”的权力。给民众贴“刁民”标签,反映的是个别人“官”念的滞后与话语体系的落后——当某些干部给民众“盖章”刁民时,他们其实预设了“你刁我对”的二元对立框架,秉持的也是“顺我者良民,逆我者刁民”的自我本位逻辑。这样“官意本位”的视角,很难不引发公众的反感。

事实上,这并非“刁民说”首次出现。早些年,山东鄄城县彭楼镇村民反映,当地上百名小学生因家长未缴纳集资款被赶出学校,当地镇教委主任就对媒体回应,这是“刁民栽赃”,教育局危房改造款只负责建教学楼,学校大门等由村民筹资,捐资纯属自愿、没有摊派,可“每个村民筹资85元”的通知文件也遭到曝光。

这里的“刁民”,与其说是无奈诉冤,不如说是“抑人扬己”的标签策略与甩锅手段。说是民“刁”,其实是个别官员的“权力观”颠倒。

近年来,随着“以人民为中心”价值取向的强化,“三种敬畏(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锚定的权力观渐次深入人心,“刁民说”几乎已很少现身。在此背景下,涉事镇干部称“刁民太多”,未免太刺耳。

称民众为“刁民”,跟法治理念相违,也与党风政风要求相悖。到头来,此事激起的主持人回怼、官方调查处理的“回响”,对某些人也不乏警示意义:身为干部,当端正“官念”,远离“刁民说”。

□佘宗明(媒体人)

编辑:陈静 校对: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