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醉酒说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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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正统年间,一场蝴蝶效应引起的官场内斗...

01

有一位忠勇前卫百户因病去世,此人名叫杨安。

杨安的妻子岳氏,貌美。

一个锦衣卫校尉垂涎她的美色,想要占为己有,但因岳氏不从没有得逞,因此怀恨在心。

这锦衣卫校尉利用手中的职权,诬告岳氏与自己的女婿邱永通奸,还说两人伙同邻居郝氏,找来了一名江湖术士沈荣,通过下毒害死的杨安。

《大明律》:“其妻妾因奸同谋杀死亲夫者,凌迟处死,奸夫处斩。”

因为是锦衣卫密告,顺天府不敢怠慢,以上四人被投入监牢。

而这四人当然矢口否认。

在牢里,没有什么是一顿严刑毒打不能解决的,如果有,那就再来一顿。

最终四人被屈打成招。

《都公谭纂》中载:“正统间,北京忠勇前卫百户杨安以病死,其妻岳氏美色,有一校尉欲犯之,不从。因诬岳氏与婿邱永通,欲谋杀夫,与邻妇郝氏召术士沈荣,书符焚汤中,饮之,以致夫死。”

02

按照大明当时的司法程序,这种有可能会被判决死刑的卷宗,必须由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轮覆审,三个部门最终的意见一致之后,才能奏请皇帝勾决。

对此案,都察院、刑部没有任何的异议,只要大理寺也点了头,就算结案了。

正统六年(1441年),薛瑄被任命为大理寺少卿,此人发现案件证词前后不一致,直接驳回给刑部。

四人性命算是暂时保住了。

薛瑄此人不仅文学造诣很深,还开创河东学派,史称“薛河东”,同时为官刚直不阿,执法如山,这样刑讯逼供出来的事情,很难逃过他的法眼。

刑部咬死此案无疑点,大理寺坚称这事有毛病。

于是两大司法机构形成了拉锯战,到后来都察院也不高兴了,你们玩儿呢?还有完没完?

当时的都御史王文,多次找大理寺薛瑄理论。

不去还好,这一去,薛瑄也不乐意了,因为王文与专权宦官王振关系很好,而薛瑄不买王振的账。

有人曾劝薛瑄到王振府上多走动,但是薛瑄却认为自己是朝廷官员,拜访一个宦官算哪出?

大臣们见了王振都行跪拜礼,唯有薛瑄行拱手礼,为此王振早就已经耿耿于怀了。

同时,锦衣卫当时的头目王顺,也是王振的人。

薛瑄如此针对由锦衣卫引起的案子,让王振一党更加认为薛瑄是在针对他们。

《明史》载:“拜爵公朝,谢恩私室,吾不为也。公卿见振多趋拜,瑄独屹立。振趋揖之,瑄亦无加礼,自是衔瑄。”

03

此案就此僵持日久,终归不是个办法。

有人提出可以行文给皇上来裁定,双方都觉得这是个办法。

正统皇帝(明英宗朱祁镇)也不白给,一听就知道这是老几位让他背锅。于是只下了一道旨意,让他们重新派人调查后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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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察院的王文就派出了一个叫潘洪的御史去负责。

哪知道这位潘御史完全没有领会直系领导的用意,居然真的调查起来。

这件案子本就漏洞百出,根本禁不住查。

最终得出的结论是:杨安半年前得了泻痢,就让妻子岳氏通过邻居郝氏找来术士沈荣,在家里作法驱逐邪魔。半年之后,杨安才病死。

所以,那锦衣卫校尉所说通奸、谋害之事没有任何证据,纯属诬告。

正统皇帝看了潘洪的报告,心想这可是你们都察院自己人调查的结果,看来真是冤案,那就放人吧。

可这事总得有人背锅,结果刑部所有经手官员被罚俸三个月。

刑部当然觉得冤,这事是锦衣卫的校尉密告,我们有错,我们认,但是锦衣卫也有责任。

至此,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再加上锦衣卫,互相指责。

皇帝一看,再相持下去就没有好人了,连忙下旨涉案人全数宽恕。

《都公谭纂》:“上悉皆宥之”。

但是风暴已经被掀起,就绝不会黯然平息下去,大阵仗开始了。

04

锦衣卫指挥使马顺觉得脸上挂不住,遣人把那惹出事的校尉捉来执行“家法”,一顿鞭子之后,那校尉坚称是潘洪陷害自己。

经验丰富的马顺意识到这是一个攻击薛瑄的好理由。

很快,御史潘洪被以“奏事诈不以实”的罪名,被发配到了大同威远卫。

同时,马顺捉回岳氏等四人,又是一顿严刑拷打,结果四人被迫“再次”招认罪行。

在马顺的雷霆手段之下,薛瑄等大理寺的高级官员悉数入狱。

负责审问他们的是大理寺的老朋友,都御史王文。

王文构建出了一个非常奇特的逻辑结构,因为涉案的术士沈荣是苏州人,而大理寺官员顾惟敬、张柷等人也都是苏州人,所以他们一定是在相互包庇。

欲加之罪,真特么是何患无辞。

皇帝大怒,让锦衣卫将所有涉案人,分别关押审讯。

结果在严刑之下,株连甚广。

最终,可怜的岳氏、邱永被凌迟处死,郝氏、沈荣被绞刑,顾惟敬等大理寺官员集体连降三级。

大理寺主官薛瑄,被定了死罪,于是整个朝廷震动了。

05

锦衣卫如此行事,百官人人自危,官员们开始抱团自保。

随着兵部侍郎王伟等军方人士上书皇帝,薛瑄自己也开始自辩。

皇帝迫于压力,将薛瑄的死刑改成削官为民。

至于其他被连累的倒霉官员,就不知下场如何了。

《都公谭纂》:“王文命鞭,瑄乃奏术士沈荣原系苏州府常熟县人,而顾惟敬、寺丞仰瞻、周观、张等皆苏州人,显有情弊。刑部定罪,岳氏、邱永凌迟处死,郝氏、沈荣绞罪,薛瑄秋后处决。未几,薛瑄以谳狱官奏称其冤,发原籍为民。”

那四个冤死的人,已经没有机会辩驳了,也没有人为他们伸冤。

06

后来,发生了土木堡之变,王振恶有恶报死于乱军之中,明英宗朱祁镇被俘。

景泰帝朱祁玉临危受命,即位。薛瑄也得到了重新起用,先任南京大理丞,然后转北京少卿。

夺门之变后,王文随后同于谦等人一起被杀,诛杀王文的圣旨,正是薛瑄亲自送过去的。

明史最终对王文的评价是,老百姓知道你是冤枉的,可是一点都不值得同情。

《明史》:“文之死,人皆知其诬。以素刻忮,且迎驾、复储之议不惬舆论,故冤死而民不思。”

何其讽刺。

这只是毁灭大明王朝的官场生态恶化,党争不断的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