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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中小学生都会有研学的机会,但有的研学价高质次,打着学习的名义去旅游景点和游乐场。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研学活动,长沙市教育局近日下发《长沙市中小学研学实践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全市中小学通过集体实践、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实践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

学校应当对活动过程相关费用做到严格核算,学校可自行组织实施研学实践。如委托第三方承办机构实施,由承办机构提供交通、食宿等后勤服务的,第三方承办机构应当具备国家旅游局《研学旅行服务规范》(LB/T 054-2016)所规定的行业资质。学校要严格执行采购程序要求,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采购等方式确定中标单位。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要在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公示,招标公告必须包括研学实践活动的研学主题、起止时间、参加对象及人数、研学路线、收费项目等相关内容。评标领导小组由校领导、中层干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其中教师和家长代表人数不少于60%。

学校要对全学段研学实践进行整体规划,每年度研学有不同主题,如革命传统、中国历史文化、传统民族文化、地域特色文化、特色农业与现代化建设、劳动教育等逐次轮流进行,保证学生在研学中广泛接触社会生活实际的各方面。不同学段可分批开展不同专题研学。

在研学中采用综合实践活动四种活动方式(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劳动技术教育方式(家政劳动、农林劳动、工业制造、工艺技术、设计创造、职业体验)为主,突出体验、实践、探究性,要做到四点:1.主题突出。研学活动的若干项目必须统一在一个主题下,体现对主题的深度挖掘与探究。2.过程完整。研学活动过程与学校综合实践活动有效融合,有前置课程设计与落实、研学课程的设计与实施、后拓课程的延续与成效。3.方法规范。围绕主题开展的所有项目要体现综合实践活动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四个维度的目标,根据主题的内容、活动方式,运用综合实践考察探究、设计制作、职业体验等方式开展,过程必须符合上述几种活动方式的基本过程与规范。4.效果良好。活动后有展示评价,学生、家长反响好。

为了保障研学实践安全、有效,学校可分年级、分学段开展研学活动,避免全校大规模一次性外出的方式,原则上小学多个年级每次出行总数不超过500人,中学多个年级每次出行总数不超过1000人。同年级人数超过规定的,以年级为单位组织。

学校原则上要在长沙市教育局选树的研学实践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选择基地确定研学路线。为保障基地公平竞争与良性发展,长沙市选树的基地直接进入各区、县(市)学校选择范围,各区、县(市)不得另行设置入围范围或人为设置入围障碍。为保障学生研学活动的丰富性与多样性,鼓励学校择优选择,区、县(市)不得人为设置地方保护,不得只允许在本辖区范围研学。要引导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了解乡情、区情、市情,避免盲目组织小学生、初中生开展省外研学,高中学段的学生可适当开展省外研学活动;研学实践申报材料至少提前一周网上申报;市外的研学实践申报材料至少提前10天网上申报。

潇湘晨报记者沈颢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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