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土地几千年来一直都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就算是到了工业科技发达的今天,土地对于农民朋友来说也依然是核心利益。现在我国农民的土地主要分有两种,一种是宅基地,一种是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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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农民朋友(或子女)进城落户后,还能使用(或继承)在农村的这两种土地吗?关于承包地在我国的《土地管理法》中的有规定,承包地以二轮分地为基础,继续延长农民的承包年限直到2057年,并进行了确权登记。也就是说在2057年之前,农民朋友的承包地不是会进行重新分配的,承包地也就不会有什么变动的情况出现。但是宅基地呢?

在我国现阶段,城市里无论是在医疗、教育还就业机会等都要远远好于农村的情况下,就有很多的农民朋友选择进城落户,这样不仅自己可以有更多的就业机会,子也还能享受到更好的教育。但是,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是归村集体所有的,村集体免费分配给村民使用,也就是农民朋友只有使用权。进城落户的农民朋友户口已经迁出了村集体,脱离了农村户口,那还能继承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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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之前,很多地区是不允许进城落户的子女在继续继承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的,但是宅基地虽然是归村集体所有,宅基地上面盖的房屋却是农民朋友个人所有。毕竟房屋不能脱离土地而存在,所以很多地区都是执行“地随房走”的方案。就是说,农民朋友虽然不能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可以继承宅基地上面的房子,这样也算是变相继承了父母在农村的房屋,但是,在“地随房走”的方案中,很多地区是不允许进城落户的子女对继承的农村房屋进行,翻盖修缮的,等到房子自然倒塌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这样就会让很多进城落户的农民朋友有了顾虑,等到年老了,在城市里找不到好的工作,无法更好的生存,子女长大结婚生子,在城里原有的房子不够住,这时,想回到农村过些安逸的晚年生活却发现在农村已经没有地方可以住了,就应了那句“留不下的城市,回不去的农村”。

国家为了解决农民朋友进城落户的后顾之忧,推进城市化进程,鼓励农民朋友进城落户,对于宅基地的政策也是常有变动,就是最近几天,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继承问题,又出台了新的政策,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由进城落户的子女合法继承,并可办理不动产登记。也就说,户口已经脱离村集体,进城落户的农村子女,可以合法的继承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了。这个之前的“地随房走”方案相比,又是对农民朋友宅基地保护的重大利好,对于农民朋友来说可以放心的进城落户,不会再有任何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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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现阶段,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正在加速,将来还会有更多农民朋友进城落户,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由进城落户子女继承方案的出台,不仅解决了进城落户的农民朋友的后顾之忧,更是会进一步加快我国的城市化进程,让更多的人享受到更好的医疗和更好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