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雅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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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私搭乱建,物业管理视而不见、不闻不问。16日,记者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9月底该局针对这宗物业管理不尽辖区管理责任案件,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对该物管给予警告,并开出全市首例罚单。

事件源于2020年5月市区某小区陆续交房之后部分业主对住宅阳台、厨房以及书房外侧镂空连梁部位进行抢搭抢建。小区所属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未当即制止,且对违法建设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也未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于此,物业公司涉嫌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经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调查,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对该物业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2至3倍的罚款。

不少居民都对身边的物业乱象深恶痛绝,又对这些乱象屡禁不止无可奈何。执法部门对物业公司的“不作为”依规开具罚单,不仅让违规公司自食苦果,也能有效彰显法律的震慑力,为严格执行物管条例开了个好头,更为以后的执法提供了参考依据。

同时,执法部门对物业公司开出罚单,对该行业的警示意义更为明显。这意味着,衡量物业公司的服务,除了”好与不好”这样的笼统、感性描述外,更有了“合规不合规”的精确标准。“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开罚单并非目的,而是落实法规的必要手段。抓得精准、管得到位、执法有力,物业管理的诸多痛点才能得到根治,并最大限度避免“复发”。

“执法‘落地有声’,才能对整个物业行业起到警示作用,也对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保障居民生活、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与物业管理融合共进等层面具有重要意义。”对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