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办理不动产权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办,一种是代办。其实,对于全款买房的购房者而言,是可以选择自办也可以选择代办的,但是对于贷款买房的购房者而言,可能就只有一个办法了,即找开发商或者第三方代理公司进行代办。那么办不动产权证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

办不动产权证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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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谢静律师解答:

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材料: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谢静律师解析:

在实际的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购房者可能会遇到这种情况,开发商为了获得资金开发新项目,会将已有项目的产权抵押给银行。被抵押产权的房屋再次会出售给不知情的购房者,那么一旦开发商不能按时还款,购房者不仅仅办不下来房产证,或许连房子都会被银行拍卖,此时的开发商无力承担任何赔偿责任,那么购房者真就钱房两空了。

我国对于物权采用的是登记公示制度,如果房主想对房屋进行买卖、赠与、继承、出租、抵押、贷款等相关操作,则必须到相关部门进行合法登记,这样才能产生物权的变动。也就是说,首先对于购房者来说,只有办理了不动产权证,才算在法律上真正拥有了房屋所有权,那么其次才能进行正常的买卖、赠与、继承、出租等相关处分收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