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报网讯:洛阳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超细氢氧化铝阻燃剂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主要财务指标

洛阳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逐年增加,2017年度资产总额为40,288.20万元,2018年度资产总额为51,927.25万元,2019年资产总额为65,896.16万元,2020年资产总额为61,367.42万元;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9,107.20万元,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8,083.04万元,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50,233.19万元,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52,599.14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本次上市存在的风险

一、技术风险

(一)技术泄密及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发行人作为专业研发和生产超细氢氧化铝阻燃剂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多项知识产权与核心非专利技术,在行业内具备较强的技术竞争力。发行人对生产工艺持续改进和新技术的持续开发过程中,专利申请不足或滞后导致部分核心技术存在泄密风险。同时核心及主要技术人员对公司持续创新能力和保持技术竞争力具有重要影响,若公司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状况,可能影响公司的持续研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地位。

(二)技术革新风险

随着下游应用领域的迅速发展,对超细氢氧化铝阻燃剂的各项性能指标要求日趋严格,为保证持续技术创新能力,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实现技术的持续优化,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由于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性,若公司未来研发工作和产品升级跟不上行业技术升级的步伐,或者新产品的产业化不能符合市场需求,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

(三)新技术、新产品研发风险

公司历来重视技术和产品研发,投入大量研发资源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投入的新产品研发项目包括高纯超细氮化铝粉体的制备及应用研究项目、绿色环保型陶瓷过滤膜的关键技术及产业化研究项目、混合集成电路及其电子材料的开发与制造项目等。由于新技术、新产品需要经过多个实验阶段,最终实现产业化生产,但因技术上的随机性因素可能导致研发失败等情形。若公司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失败,将会导致公司投入的大额资金无法带来效益,降低公司的整体经营成果。

二、经营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工业级氢氧化铝,工业级氢氧化铝原材料构成了公司产品的主要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例约60%。若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持续大幅波动,将影响公司的生产预算及成本控制,短期内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二)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工业级氢氧化铝市场供应充足。报告期内,发行人向香江万基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1.52%、56.91%、58.29%和58.76%。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香江万基采购工业级氢氧化铝,这主要是由于河南省铝资源丰富,香江万基地处河南省新安县,其工业级氢氧化铝供应能力较强,且距发行人厂址较近,运输便捷。发行人与香江万基不存在关联关系,向其采购价格参考当期氧化铝市场价格,采购价格公允。公司与香江万基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供应稳定。但若未来香江万基不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提供合格的原材料产品,或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减产或停产,或与公司的业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且公司不能向其他供应商及时补充采购,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市场需求不及预期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超细氢氧化铝阻燃剂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6.88%、95.76%、95.17%和83.28%,均处于较高水平。超细氢氧化铝阻燃剂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电线电缆、特种保温材料等领域。若电线电缆、特种保温材料等下游行业需求(数量和价格)不及预期,则可能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产品单一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超细氢氧化铝阻燃剂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现有产品较为单一,虽然公司布局的纳米氧化铝、勃姆石等产品已经逐步实现产业化但整体营收占比较低。若未来出现同品种市场竞争加剧、下游需求下降、行业趋势发生显著变化等外部环境恶化的情况,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能源供应风险

报告期内,电力、蒸汽、煤炭和天然气消耗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18.61%、16.68%、19.32%和23.64%。若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导致电力、蒸汽、天然气等采购价格大幅上升,或者国家政府部门的政策出现变化使得电力、蒸汽与天然气的价格大幅上升,则会影响到公司的生产成本,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生产、销售的风险

2020年初,我国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高度重视,并向各省市下达了中央防控指导意见。河南省积极响应中央政府号召,制定和执行了严格的防控措施。在此期间,公司严格贯彻落实河南省政府的具体措施要求,推迟了原定的复工时间,同时严格控制复工人员数量。下游客户大多亦未如期复工,销售需求较上年同期下降。公司2020年上半年经营业绩受到一定影响,若未来疫情防控措施继续保持或进一步加强,可能会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政策风险

(一)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及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共同认定发行人为高新技术企业,在报告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照15%计征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内,发行人税收优惠享受的金额分别为963.56万元、1,040.94万元、1,339.81万元和561.91万元,占发行人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1.28%、10.63%、13.57%和9.81%。若公司在未来不能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者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公司不能继续享受上述所得税优惠政策,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二)产业政策变动的风险

目前随着我国对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国家发布了一系列防火阻燃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若未来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一)产品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9.34%、38.08%、40.90%和41.33%,整体毛利率波动较小。公司毛利率主要受产品售价和成本的综合影响,如果公司未来产品售价上涨幅度小于成本上升幅度,或产品售价下降幅度大于成本下降幅度,则产品毛利率存在下滑的风险。

(二)坏账损失风险

发行人下游客户货款结算周期约1-3个月,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6月30日,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8,134.87万元、8,510.59万元、11,563.73万元和13,160.09万元,规模较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0.19%、16.39%、17.55%和21.44%。如果未来公司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风险。

(三)应收票据风险

1、应收票据结算风险公司下游电线电缆行业主要通过票据进行结算,客户向公司的回款中票据结算占比较大,导致发行人期末应收票据规模较大。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13,664.64万元、18,223.56万元、17,966.23万元和15,571.4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3.92%、35.09%、27.26%和25.37%。其中包括部分已贴现、已背书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发行人已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票据业务监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33号)等相关要求,未对该等票据进行终止确认。未来该等票据若出现银行拒绝兑付等情况,可能存在贴现银行或转让背书方对发行人行使票据追索权的风险。2、票据贴现导致财务费用上升的风险发行人对部分未到期的票据进行贴现,以获得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资金,保证公司流动性。报告期内,公司各年度票据贴现产生的利息费用分别为42.34万元、37.94万元、89.79万元和0.00万元。若将来发行人票据贴现金额持续上升,将导致财务费用上涨,从而对公司净利润造成影响。3、应收票据涉诉风险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存在一笔金额为100.00万元的商业汇票,承兑方为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业务方及前手背书方为第三方南京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票据到期后,由于承兑方和前手背书方均未支付款项,发行人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9月10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宁01民初327号一审判决,判令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宝塔盛华商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发行人支付银行承兑汇票金额100.00万元及利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前述被告尚未履行判决义务。若被告方最终无法清偿有关债务,则可能导致应收票据对应货款无法收回的风险。发行人已就该笔应收票据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五、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环保阻燃认识程度的不断提升,可能导致更多的企业逐渐参与到行业竞争中,进而引起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公司目前处于国内超细氢氧化铝阻燃剂领先企业行列,产品质量优良,市场知名度高,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若未来公司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不能就产品性能提升、生产规模和市场份额的扩大等方面持续取得进展,可能面临市场占有率下滑等竞争风险。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于“洛阳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氢氧化铝微粉建设项目”、“洛阳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洛阳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洛阳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白超细氢氧化镁阻燃剂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对募投项目的选择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及经济效益测算,公司通过实施募投项目,将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改造现有的生产线,提升技术研发实力,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如果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市场需求不及预期以及行业竞争加剧,将对项目的实施进度、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固定资产折旧增加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较大,预计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固定资产62,208.83万元,公司按照当前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算,预计每年将新增折旧费5,358.93万元。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则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将提高固定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加大经营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按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33.30%、28.92%、23.30%和10.90%。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的净资产将在短期内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尽管发行人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论证,预期效益良好,但募投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和达产期,短期内难以完全产生效益。发行人利润的增长在短期内可能不会与净资产的增长保持同步。本次发行后,发行人将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七、环保风险

公司不属于重污染企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及噪声。公司重视环保工作,对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污染物的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环保违法违规事项。若未来国家环保标准持续提高,公司也将持续增加环保投入,生产经营成本存在进一步上升的风险。

八、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氢氧化钠(片碱)、氢氧化钠溶液等属于危险化学品,仓库及检修现场使用的少量氧(压缩的)、二氧化碳(压缩的)等亦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管道溶解等在带压、高温下运行,使用的能源包括电力、天然气和蒸汽等。若对危险源不能进行正确识别和有效控制,存在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可能出现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引起赔偿性支出、处罚以及停产损失,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九、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员工人数的增多,公司已建立较为成熟的管理制度体系以及组织运行模式,培养出了一批经验丰富、理念先进的管理人员。未来随着经营策略的逐步实现,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进一步扩大,尤其是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生产能力将得到有效提升。业务规模的迅速扩大对公司经营决策、风险控制等方面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虽然公司的管理层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管理企业经验,但是如果不能及时适应资本市场的要求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经营管理体系,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以及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

十、公司部分建筑物尚未获取产权证书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存在部分建筑物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情形,具体情况为:(1)2019年发行人新建部分厂房目前正在积极办理产权证书,该部分厂房总面积为13,603.85平方米。(2)发行人宿舍、食堂等部分非经营性房产目前正在积极办理产权证书。该部分房产面积合计为5,930.65平方米,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账面价值为95.61万元。若未来发行人无法取得上述房屋建筑物的相关产权证书而受到相关部门处罚,则可能对公司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十一、发行失败的风险

公司计划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预计将满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上市条件。若届时未能达到预计市值的上市条件,或者发行时未能足额认购,则存在发行中止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