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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农业农村部连续发文表示要继续大力鼓励养猪!

农业农村部表示,为确保今年年底前全国生猪存栏恢复到2017年80%左右的水平,农业农村部将国务院同意的各省(区、市)2020—2021年生猪稳产保供承诺目标印发省级人民政府,鼓励主产省区多做贡献,同时中央各类支持项目资金按因素法向主产省区倾斜,力争不让多养猪的地方“吃亏”。

此外,农业农村部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完善相关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先行开展试点,探索建立销区补偿产区长效机制,进一步调动主产区发展生猪生产积极性....

农业农村部:不让多养猪的地方吃亏!确保产能恢复到2017年80%,鼓励产区多贡献!

综合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鼓励积极生猪养殖环境补偿制度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971号(农业水利类259号)提案答复的函

胡汉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突出问题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种养结合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明确将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作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主要方向。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以畜牧大县为重点,支持整建制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完善还田设施装备。联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依法加强养殖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指导各地明确适用标准,科学开展畜禽粪污还田。下一步,我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全国畜禽粪肥利用种养结合建设规划,进一步推动种养结合发展,构建农业绿色发展格局。

二、关于加大有机肥补助力度

近年来,国家不断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探索补贴发放与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挂钩的机制,加强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工作的衔接,形成政策合力。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在果菜茶优势产区和畜禽养殖集中区开展试点,集中推广堆肥还田、商品有机肥施用、沼渣沼液还田等技术模式,支持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就地就近利用好畜禽粪便、沼渣沼液等有机肥资源。会同财政部印发《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将撒肥机、清粪机、粪污固液分离机等6个品目设备列入全国补贴范围,并明确要求进行优先补贴。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继续支持有机肥推广使用。

三、关于设立生猪养殖环境补偿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明确提出,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生猪主产省份要积极发展生猪生产,做好稳产增产;主销省份要确保一定的自给率。鼓励生猪主销省份支持主产省份发展生猪生产,通过资源环境补偿、跨区合作建立养殖基地等方式,推动形成销区补偿产区长效机制。为调动地方发展生产的积极性,2007年起中央财政设立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为做好生猪稳产保供工作提供有力支持。为确保今年年底前全国生猪存栏恢复到2017年80%左右的水平,我部结合各地实际,将国务院同意的各省(区、市)2020—2021年生猪稳产保供承诺目标印发省级人民政府,鼓励主产省区多做贡献,同时中央各类支持项目资金按因素法向主产省区倾斜,力争不让多养猪的地方“吃亏”

此外,部分省份积极探索建立利益补偿机制,广东省在省内开展了生态利益补偿机制试点,北京支持本市企业到周边省份建立养殖基地。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完善相关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先行开展试点,探索建立销区补偿产区长效机制,进一步调动主产区发展生猪生产积极性。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0年9月8日

农业农村部:设立国家生猪专项扶持项目!加大政策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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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796号建议的答复

唐慧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保障肉类供应、加大扶持生猪和肉鸡产业稳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国家设立生猪、肉鸡生产专项扶持项目

为加大对畜牧业生产的支持力度,从2017年起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以畜牧大县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支持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建设,累计安排资金176.5亿元,实现了585个畜牧大县全覆盖,共支持规模养殖场户近10万家。2019年以来,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17亿元,支持近1600个新建改扩建生猪规模养殖场项目,用于动物防疫、粪污处理、养殖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基础设施建设。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生猪和肉鸡生产扶持政策,加大对养殖、饲料、屠宰加工等环节的支持力度,提升生猪和肉鸡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二、关于合理规划设施农用地

2019年5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开展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目前,各地正在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为加大生猪养殖用地的支持力度,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15亩上限规定。2019年12月,我部和自然资源部联合出台《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用于畜禽养殖设施农业用地支持政策,明确畜禽养殖设施用地包括了养殖生产及直接关联的粪污处理、检验检疫等设施用地;养殖设施允许建设多层建筑;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下一步,我部将配合自然资源部加强调研和总结,指导各地编制实施好国土空间规划,保障畜禽养殖用地需求。

三、关于对各地科学确定畜产品最低自给率

确定重要畜产品自给率水平对于明确畜牧业发展目标,采取针对性政策措施,提高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201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明确提出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要求,要求全国猪肉自给率保持在95%左右,主产省做到稳产增产,主销省确保一定的自给率。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我部会同有关部门正抓紧研究确定全国牛羊肉、奶业等重要畜产品自给率问题。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地统筹考虑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承载力等因素,科学确定区域畜产品供给保障水平。

四、关于加大对生猪和肉鸡产业的政策倾斜力度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生猪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提出以保障猪肉基本自给为目标,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完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健全现代生猪流通体系,推动形成生产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布局合理、产销协调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我部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财政补贴、金融保险、养殖用地、环评承诺制、绿色通道等多项扶持生猪生产的政策措施,初步构建了生猪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体系。为扩大禽肉的生产和供应,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多措并举促进禽肉水产品扩大生产保障供给的通知》,指导各地加大支持力度,帮助家禽企业扩大生产;发挥政府专项债券的作用,符合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将禽肉养殖、屠宰加工的防疫、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通过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支持家禽育种创新和良种推广。下一步,我部将结合编制畜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进一步推动完善生猪和肉鸡的政策支持体系,优化区域布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不断增强综合生产能力和供给保障能力,促进生猪和肉鸡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关于推行鸡肉储备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给家禽业带来的影响,广东、浙江、湖北等地出台临时收储政策,有效缓解了活禽压栏滞销积压问题。从长远来看,家禽业饲养周期短、市场化水平高,短期波动后可以迅速回归正常水平,因此,通过鸡肉收储精准调控市场供需难度很大。另外,由于各地在饲养方式、品种、成本、质量标准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难以建立全国统一的收购储备制度。我们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重大突发情况的鸡肉应急储备制度。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010–59192843

农业农村部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