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时战友留言来看,大家普遍关心的职业化后的退出机制、薪酬待遇等方面,我们虽然现在还不知道具体的内容是什么,但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今天一同来看看外军的职业化是个什么样子,从中可以窥探到未来我军职业化的某些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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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军军官职业化退役制度在具体操作上各不相同,但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是军官都可以在部队干到退休,全部由国家包起来,终身有保障,不存在二次就业问题;

第二种类型是大多数军官可以在把军队服役到退休,终身有保障,少数军官实行合同制;

第三种类型是军官退役后给予比较优厚的生活保证金,同时国家还负责安置就业;

第四种类型是军官退役时,给予十分优厚的生活保证金,国家不负责安置就业,由自己到社会上自谋职业。

从这四种类型来看,就我国目前经济实力和体制特色来看,前两种类型的安置方式不太适用。第三种有点像现在的计划安置,只是没有生活保证金;第四种类似于现在的自主择业。

职业化后,退出方式将出现“逐月领取退役金”,而这种逐月领取退役金,就非常类似于第四种安置类型。

如美国军官基本上是一支职业化队伍,除少数军官自愿提前退役外,绝大多数均可晋升为少校乃至中校,以便服役满20年取得退休资格。

俄罗斯军队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有利于军官队伍职业化的规章制度,规定具有25年以上军龄的军官,退出现役时可领取按军龄计算的退休金。

德国和法国的军官分为职业军官和合同军官两种,职业军官以“从军”为终身职业,合同军官规定了最低服役期限。德国的职业军官占军官总数的75%,法国占总数的90%以上。

日本所有军官均实行职业化,军官的最高服役年龄为53岁到60岁。

印度军官一般都能晋升到少校,陆军少校可服役到50岁,海军少校可服役到48岁,服役期满20年以上者可按月领取退休金。

发达国家是这样,许多中小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也开始了军官职业化进程。印度、巴基斯坦、土耳其等国家,校官可以服役到50—60岁,军官一般都能晋升到少校,服役满20年以上者可以退休。

我国与世界各国在推进军官职业化问题上做法不完全相同,但目标基本一致,集中表现在:

1.从稳定军官职业入手,思考军官队伍稳定问题。

各国之间尽管在社会制度、经济实力、军队数量上存在着差异,但以军官职业化来鼓励军官长期服役则是共同的,着眼于稳定军官职业,推行军官职业化,这是适应新时期军队建设规律,保持军官队伍稳定的根本途径。

将工资和退役之后的保障与服役期间的表现相挂钩,服役时间越长,贡献越大,表现越优异,将来退役后领取的退役金就越多,这应该是个必然的趋势。

2.军官工资福利待遇保障将越来越完善。

外军普遍已建立起军官工资收入的正常的晋级增资制度。他们共同的做法是:一是军官工资总体水平保持高于地方同级政府公务员的恰当比例;二是以军衔为主进行二次分配。

目前来看,这也正是我军目前努力的方向,通过几次增资,军人的工资已经高于地方同级政府公务员的工资,只是各个地区的公务员工资和住房公积金存在差异,导致大城市的军人同等对比优势不明显。军衔制后,不同军衔之间的工资待遇将产生级差,不会像现在这样,一个营长,只比刚毕业的排长工资多二千块钱。

3. 退役方式愈加多元。大家知道,今后军官的退役方式将有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主要方式,按照服役的年限区分,在不同的年龄阶段都有相配套的退出机制保证。而且逐月领取退役金虽然是参照当地平均工资水平,但也不会过低,可以保证即使退役后不再就业也可以有可靠的生活保障。这样可以很好免除军官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国防建设事业。

西方军官职业化制度在军官职业能力的培养上有诸多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但也要看到,由于他们仅仅把军官的专业限定在作战技能上,致使其军官在能力素质上较为单一和脆弱,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的能力不足,在物质、技术资源匮乏的情况下自主行动的能力不足,与民众的融合、亲和能力不足,等等。

我国实行军官职业化,不能简单照搬照抄西方国家军队的做法,必须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加以运用。比如,从充分发挥人才作用和保证军队稳定的实际出发,退役军官不能完全走退休或货币化安置的路子;军官薪酬要与国家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及军官职业化进程相适应逐步提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