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治理,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支持绿色出行,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以及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让利补贴等措施,放大财政补贴效应,释放更新置换消费潜力,济南市将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出台新政策,规定个人购买纯电动车补贴3000元,两年内可走公交车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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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济南本地实际情况,没有本地新能源轿车生产企业,所以此次规定吸取了不少意见。本次《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规定,2020年8月1日—2021年11月1日期间,单位(财政拨款单位除外)和个人在济南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纯电动乘用车,并在济南市辖区内办理车辆牌照登记手续的,给予3000元充电费用补贴。购买非纯电动新能源乘用车减半执行。

从补贴政策可以看出,济南市对于新能源汽车补贴并不是购车优惠,而是采取补贴电费形式,这跟济南当地并无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不无关系。上海市购买新能源汽车,除享受中央财政补助和购置税减免等政策外,还对消费者使用新能源汽车过程中发生的充电费用,再给予5000元补助。安徽合肥市给予新能源汽车充电电费补贴2000元,济南市3000元补贴属于比较合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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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以外,济南对于在2021年11月1日之前,高层次人才、参加湖北抗疫人员,在济南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纯电动乘用车,并在济南市辖区内办理车辆牌照登记手续的,给予2万元的人才综合奖励,享受奖励政策的车辆3年内不得过户。

除了优惠和电费补贴,济南市还对纯电动汽车日常行驶给予最大便利,如纯电动汽车可不受公交车道及有关机动车分时段、分车型禁行限制;新能源汽车充电期间免收停车费;纯电动汽车在各类停车场免2小时停车费,其余停车时间收费减半。

同时,加快重点领域新能源车推广应用。凡是财政资金购买的市政、环卫、执法执勤车辆(特殊用途除外)等全部采用新能源车。

除了对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进行激励,也对汽车销售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让利补贴进行鼓励。将对新能源汽车年销售总额排名前三位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按排名分别给予100万、50万、30万元的奖励。开展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参与的汽车下乡活动,鼓励对济南农村居民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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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此次推出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不仅鼓励个人消费,还推动销售企业进行让利补贴,双管齐下,以求实现新能源汽车推广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