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刑法修正案草案》的第二次审议稿已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该草案修改了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收容教养的规定等,还有引发热议的冒名顶替上大学等拟写入刑法。

12至14岁可能会对故意杀人罪负责
建议在特定情况下通过特殊程序单独降低刑事责任的法定最低年龄。草案规定,未满十二岁但未满十四岁的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造成死亡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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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该草案全面审议了与修订《刑法》和《预防少年犯罪法》有关的问题,并将羁押和教育修订为专门的矫正教育。草案规定,如果未满16岁未给予刑事处罚,应责令其父母或监护人对其处以纪律处分;必要时,应当依法进行特殊矫正教育。

冒名顶替上大学拟写入刑法
在某些地方,冒名顶替者在教育招聘和考试中的事件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 《刑法修正案》(11)的第二次审查草案规定:贪污或欺诈性使用他人身份,并取代他人的机会取得高等教育学历,公务员就业学历和就业安置待遇的,应处以定罪,监禁不超过三年,并处以刑事拘留或控制并处以罚款。组织或者指示他人实施前款所列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

完善对强奸未成年女孩,和猥亵儿童等罪行的处罚规定
在《刑法修正案》(11)的第二次审查草案中,对未成年女孩的犯罪进行了修订,以明确将重罚适用于未成年女孩的强奸或对未成年女孩造成伤害的严重情况。
对于那些与14岁以下但未满14岁的未成年女子发生性关系的特殊职责,例如监护,收养,护理,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实施性侵犯罪。不论未成年人是否同意,是否年满16周岁,都应追究其的刑事责任,并处以不超过三年的有期徒刑,或因情况恶劣而被判处三至十年的有期徒刑。
修订猥亵儿童罪,以进一步阐明在猥亵儿童罪中应加重刑罚的具体情况。增加特别职务人员的性侵犯罪。与未满14岁但未满16岁的未成年女性发生性行为的有监护,收养,护理,教育和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无论未成年人是否同意,均应受到起诉,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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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将组织强迫运动员使用兴奋剂纳入刑法
一些部门提出,违反兴奋剂条例将严重损害国家形象,破坏体育比赛中的公平竞争,并严重损害运动员的身心健康。建议组织并强迫运动员使用兴奋剂,并诱导,教,和欺骗运动员使用兴奋剂参加国内比赛的行为,产生严重的情况(例如大型国际体育比赛或提供兴奋剂)被定为犯罪。为此,《刑法修正案》(11)的第二次审查草案计划在《刑法》第355条之后增加一个新条款,以制定相应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