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字告诉你,中国最后一次“凌迟”的谬误、因果和终结!

“凌迟”酷刑,在民间通俗的说法叫“杀千刀”或“千刀万剐”,但这种刑罚多见于罪大恶极的重犯,所以“凌迟”酷刑虽然大家耳熟能详,但目睹者少之又少。

1905年4月24日,光绪皇帝宣布凌迟被正式废除。此时距离戊戌变法已经过去了七年之久,光绪还被囚禁于中南海的瀛台,真正手握权柄的是慈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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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戊戌变法中有“取缔酷刑”的内容,但作为封建保守势力话事人的慈禧自然不会平白无故消减自身的震慑力,她之所以愿意废除“凌迟”绝非发善心,而是被列强“催办”的结果。

列强认为清政府用“凌迟酷刑”是践踏国民的“尊严和荣誉权”,而且容易给“残留拳匪”以及“捻匪”造成示范效应。

慈禧太后由此才以光绪的名义颁布新的法令:终止了凌迟、枭首、戮尸等几种酷刑,以“斩决”为极刑,不再有更残酷的行刑方式。

网络有一种误解,认为康小八是中国最后一个被处以“凌迟”的重犯。

为嘛说这是误解嘞?

这是因为康小八被处决的时间是1905年5月10日,而这时候,“废止凌迟”的法令已经颁布了大半个月。

为嘛清政府要朝令夕改呢?据说这是因为慈禧太后亲自聆讯江洋大盗悍匪康小八,康小八居然口出狂言说“要劫就劫皇纲,要干就干娘娘”这样胆大包天的话,气的慈禧当场发作,直接下令“凌迟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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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禧当时正是一手遮天,她说怎么也就怎么着办,所以尽管彼时已经废止了凌迟,但老佛爷是满清政府的话事人,她说凌迟,刑部自然“按既定方针办事”。

然而事实上,康小八并非清朝最后一个被凌迟的罪犯。

刑部档案显示:“老北京关于剐刑的种种传闻,大多来自康犯行刑时的‘目击者’。其实康小八行刑的时间不是在午时三刻,而是在黎明时分,目击者不算太多。当时剐刑已经久不使用,而且《大清律》上也无凌迟行刑的具体条款,所以执行者草草地了结了这条恶棍。”

事实上有关凌迟记录最详细的并非中国正史,而是外国人,目前网络上那些满清时的行刑照片和文字记录,绝大多数是外国记者留存下来的图文资料,而国内口耳相传的内容,多经不起推敲验证,康小八一案就是例证。

事实上,清朝最后一例“凌迟处死”是在颁布“终止凌迟”法令的半个月前。该案被处决的是一个刺杀主人的奴隶福朱力。

福朱力是一个满族人,和家中主妇有奸情,他为了制止主人家暴主妇而用砚台打晕主人。

按现在的法律来讲他属于杀人未遂,如果辩护给力的话,也可以视为“故意伤人”,都罪不至死。

以上属于满清政府的最后一次“凌迟”,当然,本文可以很严肃的告诉读者,“凌迟”这一刑罚并未就此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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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1月,中国最后一次施行凌迟,处决了一个隐姓埋名并整容的汉奸,这个人叫张伯魁。

张伯魁是河北省巨鹿县的一个汉奸,日伪为讨好日寇,看谁不顺眼就扣上一顶“抗日分子”的帽子杀害,连自己的发小和连襟都不放过。

解放后,他用热油将自己毁容,但仍然被侦查员识破并抓捕归案。

由于民愤太大,公审的时候法官最终顺从民意,判决枪毙,尸体交给群众们处理。

行刑的战士有意放了空枪,然后将吓晕了的张伯魁交给群众,之后有三千多群众手持菜刀、剪刀、镰刀甚至绣花针等器具,忙活了六个多小时,张伯魁早就死了,后面还有大半群众没有轮到出场,最终法官只好宣判“再枪毙一次”,就此画上句号。

谁能想到,中国最后一次“凌迟处死”人犯,居然不是由刽子手操刀,而是由人民群众组团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