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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资产是一个泛概念,它是针对会计科目里的坏账科目来讲的,主要但不限于包括银行的不良资产,政府的不良资产,证券、保险、资金的不良资产,企业的不良资产。金融企业是不良资产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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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一段时间不良规模或逐渐上升

不良资产盈利模式

债权——回归账面价值,赚取差价

例如:10个亿的债权5个亿或者3个亿买下来,之后回归账面价值,3折买的8折卖了,赚了债权的差价。

股权——股权溢价

例如:一个资产是20个亿,银行贷款10个亿,意味着净资产10个亿,如果5个亿买了10个亿的股权,最后通过各种重组盘整,这个股权回到了账面股权的价值10亿,那就赚了5个亿。

放高利债(主流AMC模式)

例如:债务重组后以高利息债务置换既有贷款。银行把不良贷款卖给了AMC,AMC接过来后以15%的利息置换了银行 6%的利息,等借款人资产出售或者有钱后,再按15%利息还给 AMC,AMC 赚了15%的高利债收益。

资产溢价出售(资产证券化方式)

就像散户买股票一样,买在低位,低于内在价值,等市场回到合理的估值期间再出售,不参与公司的管理。

债转股

债权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取得了股权即资产的控制权,等资产升值以后卖掉,赚资产升值的钱,但不参与资产的盘整和改良。

不良资产处置模式

收购处置类不良资产经营

首先,AMC通常通过公开竞标或者协议收购的方式,以相对于账面原值一定的折扣,从金融机构(主要是银行)收购不良资产。

其次,根据每项不良资产特点(例如债务人情况、抵质押物情况等主客观因素),灵活采用不同的管理和处置方式,从而实现债权的现金回收、获得收益。

债转股

债转股是传统类不良资产处置的一种,即通过将收购的不良债权资产转化为股权的方式。

附重组条件类不良资产经营模式

AMC与债权企业、债务企业三方达成重组协议,向债权企业收购债权,同时与债务企业及其关联方达成重组协议,通过还款时间、金额、还款方式以及担保抵押等一系列的重组安排,实现未来债权的回收。

不良资产证券化

央行牵头各部委出台了多个文件以推动资产证券化发展,同时银监会批准多家银行成为不良ABS试点单位,截止目前,6家试点银行均已发行不良资产ABS产品,合计规模近100亿,基础资产涉及对公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信用卡贷款、承兑汇票垫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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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资产投资兴起的原因

市场空间大

自2012年,经济下行、供给侧改革,债务违约率高、债券违约率高,银行与非金融企业大量不良资产剥离,因此给不良资产的大规模出现提供了基础。目前不良资产领域已经形成亿元量级的市场空间,未来三年至五年或将保持20%以上的行业增速。

资产出让方的诉求

“会计出表”的诉求:

一方面在经济下行的初期阶段,形势还没有那么糟糕的时候,相比不良下账、轻装上阵,银行更愿意维护客户,通过债务展期或重组等方式让资产留在表内;另一方面严格的监管指标不容商业银行如此腾挪;因此,面对不良资产,银行“会计出表”的需求明显强于真实出售。

出于盈利考虑,更愿意以时间换空间:

不良资产转让的折扣较大,意味着银行要承担相应的损失。所以银行更愿意“以时间换空间”,熬过经济寒冬,等待不良资产最终变成优质资产。

处置方案的创新

目前,被各类型金融机构广泛参与或寄予厚望的是如下几种创新处置方案:

(1)会计出表、通道业务升级

利用各种结构设计,以四大AMC、信托公司、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等机构为通道,达成会计出表目的的同时,将资产的最终处置权保留在银行体系内。

具体形式上可以是借助私募基金--数家银行成立小型联盟并发起设立不良资产收购基金,收购标的为联盟内银行的不良资产,会计体现上是互相持有,资产出表。亦可以是收益互换的方式。

(2)真实处置需求下,服务商模式兴起

一方面,由于批量转让中,买卖双方的价格分歧较大,导致银行卖断不良资产包的渠道受阻,所以银行正在逐步探索通过委托专业处置机构,化解不良资产的路径;另一方面,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本身体量较大,业务布局较广,但是团队的人手和精力有限,尤其是在各个地域内的协调能力方面可能存在不足,所以可以联合当地的银行开展清收工作,实现双方共赢。

(3)不良资产证券化

新一轮的不良资产证券化已经重启,当前仍处于试点阶段,具备发行不良资产支持证券的银行只有六家,当前已经发行的几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也遭遇了一定的争议。不过,从长远来看,由于不良资产证券化具有阳光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的特点,并且符合监管的政策导向,预计不良资产证券化市场会不断的成熟和壮大。

利润可观

不良资产管理公司通过竞标、竞拍、摘牌、协议收购等大大低于原价格的方式获得资产,进而通过债务重组、资产重组、企业重整等形式实现价值增值,最终通过出售实物资产、债权、股权或继续持有经营等方式获取收益,中间赚取的利润颇为丰厚。

政策加持

1.2012年2月2日,财政部与银监会联合发布的《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财金[2012]6号)规定,“各省级人民政府原则上只可设立或授权一家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核准设立或授权文件同时抄送财政部和银监会”

2.2013年11月28日,《中国银监会关于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资质认可条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3]45号)中进一步明确,“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入股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3.2014年7月,中国银监会公布了全国首批可在本省(市)范围内开展金融不良资产批量收购业务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是江苏、浙江、安徽、广东和上海5个省市。

4.2016年10月,原银监会下发《关于适当调整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有关政策的函》(银监办便函【2016】1738号),允许有意愿的省级人民政府增设一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除此之外,放开了地方AMC收购不良资产不得对外转让的限制,并允许以债务重组、对外转让等方式处置不良,受让主体不受地域限制。

5.2017年4月,原银监会降低不良资产批量转让门槛,将批量打包转让允许户数从1户降到了3户。

6.2019年初,监管部门下发文件,向地方AMC就关于加强地方AMC监管征求意见,反馈已于2月12日截止。这意味着,地方AMC首份规范性文件不久将出炉,地方AMC进入规范经营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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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不良资产处置历史沿革

1.第一轮 1999-2000年:国有银行首轮注资+不良剥离

背景:我国第一轮大规模不良资产经营始于1999年;1997年底,四大国有银行资本充足率仅3.5%,远低于巴塞尔协议8%的最低要求。

四大AMC成立:1999年,财政部注资、央行再贷款、成立了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东方、华融、长城、信达,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四大AMC。

不良贷款的剥离和收购:到2000年8月底,四大AMC先后完成1.4万亿不良贷款的剥离与收购工作,使得四大行不良贷款率下降了超过10个百分点。

当时,我国的市场经济还未形成,相当部分的不良贷款来自于地方政府干预、对国有企业的信贷支持。

2.第二轮2004-2008年:国有银行股改、二次注资+不良剥离

背景:截止2002年末,四大行的不良贷款余额仍高达2万亿元,不良率达到23.11%。为了配合四大行的改制上市,四大AMC于2004-2005年、以及2008年对四大行的不良贷款再次进行大规模剥离。

处置结果:四大行的不良贷款余额从2003年的2.54万亿下降至2008年的0.56万亿,不良贷款率从19.6%下降到2.42%,资本充足率从3%上升至11.3%。四大行均成功实行了股份制改造,获得后续长远发展的基础。

3.第三轮,现在?

现状:2019年6月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81%,季度环比+1bp;拨备覆盖率为 191%,同比-1bp。虽然资产质量整体保持稳定,但子行业分化加剧,城商行不良贷款率显著上行。

拉开序幕:可以说,前两轮不良处置很大程度上是补交经济转轨和改革的成本;而这一次,经济持续下行、产能过剩、杠杆高企带来的新一轮不良处置已拉开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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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资产是投资风口?

前两轮的不良资产处置主要是政策性的,不良资产经营业务主要由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华融、信达、东方、长城,后文简称“四大AMC”)经营;因此,四大AMC的发展历史也是不良资产行业的发展历史。

机构投资者涌现不良资产市场,结构化配资隐现

当下资产荒的压力已经让银行、保险等大型机构投资者开始关注并准备介入不良资产行业。新力量的介入使得不良资产行业在资金、项目和管理处置能力三项要素上都出现了结构化的趋势。

1.资金端: 当前大量进入不良资产市场的资金来源丰富,但需求却基本一致--对现金流要求较高,安全性要求较高。由于产业资本体量有限,而不良资产潜在市场空间巨大,结构化资金涌入不良资产市场是大势所趋。

2.项目端 :在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意愿不强时,形成了买断式、反委托、代持、分成制等多样化的交易模式,但是纷繁的交易模式仍然难掩银行不愿意真正出表的意愿。而非银行的项目来源,比如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代偿机构、社会信贷等其他机构,则因为不同卖方的考核指标和价格预期也导致价格的差异。

3.管理处置能力: 管理和处置有分离的趋势,处置机构以负责不良债权的消化而获利,选择性接收项目,实质性地解决掉项目。而管理商则考虑不良资产的整个链条,提供服务具体包括项目定价、风险评估、尽调、买卖交易到实质的管理、处置、回款、资金错配、增信、流动性支持、资产盘活、项目退出等等。

与上轮不良资产处置相比有十大“吸金”之处

经济周期使然

上一轮是在经济上升期,资产一直快速升值,这一轮在经济新常态,资产价值升值与否需要深度分析,权威人士的“L型”言论可见一斑。

资产相对优质

上一轮是国企为主,贷款质量相对差,有抵押物的不多,大多是担保借款,大多企业都存在改制的情况,逃债的情况多,贷款手续也不那么规范;这一轮是民企为主,抵押物充足,法人代表担保,改制或逃债相对少,贷款手续相对规范。

债务程度复杂

上一轮的贷款债务没那么复杂,职工权益多,这一轮债务大多很复杂,涉及到民间借贷、其他债权等偏多,职工权益少。

司法环境健全

上一轮司法环境保护债务人的偏多,这一轮国家建立征信体系,同时开始推进司法独立,不良资产的司法环境相对好些。

组包方式变化

上一轮都喜欢组大包,这一轮发现小包门槛更低,所以,银行和AMC都开始组小包,多组包。

处置模式多样化

上一轮基本就打包转让(还有代持、核销),这一轮银行开始尝试不良资产证券化、银行债转股,处置模式更多样。

资产包收购价格不同

上一轮一般价格都比较低,2000年大多在10%以内,2004-2005大多在15%-35%,这一轮不良资产真正开始转让是从2014年年底,大多价格在30%甚至以上。

获取资产包难度不同

上一轮银行卖包直接可以卖,这一轮不良资产很多银行只是爆出有大量不良资产,但实际在用各种方式掩饰报表,没有大规模、低折扣的转让资产包。

参与群体增加

上一轮不良资产的主要参与群体是银行、四大AMC、民营资产公司、外资基金、律师事务所、拍卖行以及个人,这一轮不良资产加入了省级AMC、上市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房地产公司、评估公司、保险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淘宝等新的群体。

回现方式不同

上一轮不良资产大多会通过寻找到新的承债主体,最终与债务人和解实现债权,新一轮的不良资产大多需要通过抵押物的变现或者债务重组方式实现回现。

如今,不良资产行业的大环境发生了变化,以前仅仅是不良贷款,现在是“大不良”的概念,更为强调问题资产。另外不良资产化解处置的主体增加、处置方式更个性化、市场化。未来,“大不良”将是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方向和关注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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