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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总有企业会在这方面出问题。

往往因为劳动合同中的一些小细节,企业不得不向员工支付相应的赔偿。

其中,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最容易被忽略!

一时的大意,只会让企业懊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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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没签日期也不行?

我们以前就遇到这么一起案子,就是因为劳动合同没签订日期,公司赔了好几万!

12年的时候,王总手底下的员工就因为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提起了劳动仲裁。

公司表示员工是07年2月入职,而员工坚称自己是01年2月入职,并要求公司赔付经济补偿金43500元,即从01年2月起算。

双方各执一词,都不认可对方的说法。

于是公司就想拿出相应的证据证明,但找来找去仅有07年2月的工资单,并不能证明公司说法正确。

而员工则提供了一份03年颁发的荣誉证书。

仲裁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入职时间的相关证据属于企业管辖范围内,企业应当提供相应证据;企业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最终仲裁委认可了员工的说法,公司因此赔付了43500元。

合同不签署日期可以吗?

劳动合同的签署日期在劳动纠纷中可是起到了不小的作用。

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劳动合同的开始日期、落款签署日期直接关系到在本单位的工龄计算,进而直接关系到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年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问题。

就曾经有一家企业在我们的帮助下,减轻了相应的损失。

事情是这样的:

这家公司在16年1月招聘了一名运营主管,但因为一些个人原因,这名主管到了8月25日才正式入职,月薪八千。

这名主管入职后,恰好因为公司遇上了经营困难,迫不得已之下停止缴纳员工社保。

这名主管在与公司协商社保无果的情况下,在17年1月,以公司未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同时因为当时双方签的劳动合同没有写明签订的时间,这名主管就声称自己在16年1月面试完就入职,要求公司补足工资,并主张8000元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对这名主管的行为感到愤怒,但又不知道如何处理,于是就向我们寻求帮助。

在我们协助下,公司以16年8月向其发送入职事项的电子邮件通知为证据,以此与主管进行协商。

这名主管看到了这封邮件,知道自己理亏,于是选择协商解决,最终公司向其支付了5000元补偿。

虽然有电子邮件作为证据,但风险依旧存在,如果有员工回复收到的记录,那证据的可信度还更高一些。

同时,公司应该及时给员工缴纳社保,这也可以间接证明员工的入职时间。

注意:以上案例仅供参考,实际问题需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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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操建议

到底该如何做,才能避免类似的悲剧发生?

其实案例中的企业,如果在员工入职时,就完善招聘流程,就能免于这场麻烦。

企业日常经营时,还有以下的注意事项:

1 完善入职流程

对于缺岗人员,由部门经理提交书面申请至人力部门,人力部门审核完善后,上报相应负责人审批。

2 对外招聘流程

筛选简历后,由HR向面试者发送面试邀请函,并根据其面试结果制作评估表格。

3 通过面试评估表决定是否录用

若决定录用的,应及时发送录用通知书;若决定不予录用的,可以选择通过电话、信息、邮件或函件等形式告知对方。

4 材料填写完整

在员工入职时,应要求员工填写入职登记表、岗位确认书、录用条件确认书、规章制度传阅确认表等表格。

5 及时签订劳动合同

注意:完善上述流程本质上是出于对于公司权益的保护,因在劳动纠纷中,公司承担的举证责任较重。

应对措施

若出现上述案例的纠纷,又该如何做呢?

企业可以采取的措施,是找到证明员工入职信息的证据,以此证明员工的入职时间。

如以下的方法:

1 及时查阅员工入职登记信息,登记时间可作为入职时间。

2 若是没有相应信息,可调取银行工资流水、五险一金缴交记录、OA软件相应信息、考勤记录等证据,从侧面证明员工入职时间。

3 若没有银行流水、没缴纳社保及公积金的记录、也不在网上办公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证明,如使用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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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易法通法律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