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收个废品也能被判刑?

这是真的还是假的。没有操作资格就回收容易破坏环境的危险废物可能会违反我国的刑法从而被追究违法责任。看这起案件,法院宣布一起刑事案件,七名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从十个月到三年不等,并因涉嫌环境污染而被罚款。

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被告尤某从被告韩某和董某购买了2500吨废旧电池,他们也没有没有危险废物营业执照的危险废物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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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都将购买的电池存放在被告张某的场地,然后将购买的电池拆解并熔炼成铅锭,仅用一年即可卖给他人。在购买和拆卸了400吨废旧电池后,小贾和小王相继参加。共有7人参加了这一非法和犯罪活动,严重违反了国家处置危险废物的规定,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其行为构成了污染环境罪。

七人中有五人被依法逮捕,两人随后自首。巨野市公安局扣押的电池,铅锭等危险废物,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危险废物具有腐蚀性,毒性,可燃性和传染性等危险特性。不正确的收集,储存或处置不但严重威胁着生态环境的安全,而且可能直接危害人类健康甚至生命。

污染环境罪是指放射性废物,含有传染病病原体,有毒物质或其他有害物质的废物的排放,倾倒或处置,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并依法予以刑事处分。

这里所说的“违反国家规定”主要是指全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有关行政法规,行政措施以及国务院发布的决定或命令。这些法律法规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法律,以及《 《辐射防护条例》,《工业废物《排放试验标准》》等一系列特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