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是中国古代史上最后一个由汉族建立起来的王朝,在长达276年的统治期间,明王朝创立了我国古代十大盛世之一——永乐盛世。永乐年间,国泰民安,经济文化高度繁荣,为封建政治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封建制度一直是维护我国古代国家统治的一项重要制度,封建社会的不断发展使皇权不断得到强化,历代君王都十分重视对皇权的加强与如何平衡君臣之间的关系,明朝内阁制度的产生就是明王朝加强皇权与缓和君臣矛盾的一次变革。

一、封建制度的延续性,使得大明王朝统治者加强对皇权的巩固,削弱相权,“内阁制度”应运而生

在历史上,封建制度一直有着某种延续性。明朝刚建立的时候,基本沿袭了元朝的政治制度,设立中书省和丞相制度,后来随着皇权的不断加强,衍生出一套专门的辅佐皇帝管理国家政务的制度,也就是内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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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初年,时任右丞相的胡惟庸独断专行,在朝臣中故作非为,大有相权胜过皇权的倾向,这引起了明太祖朱元璋的强烈不满。为了维护自己的皇权,朱元璋趁机废掉了胡惟庸,同时也取消了宰相制度和中书省,并规定权分六部,直接听命于皇帝。

这样一来,皇权得到了极大的加强,但是这也在无形当中加重了皇帝的负担,皇帝个人要管理的事务变多了。为了缓解自己的工作压力,明太祖朱元璋仿效宋朝时期的制度,专门设立一个新的机构来辅佐自己处理政务。公元1382年,明太祖朱元璋设立殿阁大学士,为内阁制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到了明成祖朱棣时期,皇帝要处理的政务增多,日理万机,朱棣怕自己的身体吃不消,为此特别设立了一个皇帝的“助理团”。

“成祖特简解缙、胡广、杨荣等值文渊阁,参预机务,内阁之预机务自此始。”

也就是说,从朱棣开始,内阁制度正式形成。内阁拥有议政权和执行权,但是没有决策权,所有的事务最终还是必须由皇帝来决定。所以,从本质上来说,内阁并没有实际的权力,只是一个为皇帝服务的私人机构。

内阁自成立以后,其运行机制是比较简单的,朝中大臣们将奏折提交给内阁,内阁成员在翻阅后给出适当的建议,然后贴在奏章上面,这就叫做“票拟”,这些被翻阅过的文件皇帝会用朱红做批注,称作“批红”。

获得皇帝的批准以后,就相当于这些内阁大臣们提出的这些处理办法得到了皇帝的认可,已经可以下发给下级部门实行了,这样一来,可以极大的节省皇帝处理国家事务的时间,比皇帝一人管理国家事务这种模式更有效更快捷。

到了明朝中后期,内阁的权力不断扩大,随着权力的不断扩大,内阁在处理事务时的运作模式也和之前有了很大的区别。

首先,内阁大臣的任务不再是简单的接受皇帝派发的任务,在很多时候,内阁大臣的建议有时候甚至可以左右皇帝的决策。

其次,在内阁的监管范围内,六部尚书也被纳入其中,内阁不仅具有了执行权同时还拥有了监管六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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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出现的内阁制,虽然只有数百年的历史,但是却在历史的进程中留下了自己独特的印记。明朝内阁制度始终只是一个辅佐皇帝的工具,并不是一个真正具有实权的行政机构。虽然作为皇帝的辅佐幕僚,内阁大臣与皇帝关系密切,但是其与皇帝之间的冲突也随着权力的不断扩大而加深,以致到了明朝中后期,内阁制度逐渐走向下坡路。

二、从明初到明末,内阁与君主之间的关系时而紧张,时而缓和,两者相辅相成,“皇权压制内阁”与“内阁制约皇权”形成了明朝政治制度的一大特色

内阁制度最初创立的目的是为了辅佐皇帝处理政务,内阁大臣和皇帝之间相辅相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是明朝国家政治制度中的一大特色。

(一)皇权压制内阁

洪武十三年,明太祖朱元璋罢中书省,废除宰相制度,将原来属于中书省的议政权转移到了翰林院,内阁出现以后,又将议政大权转移到内阁名下。在明朝,内阁发展的速度非常快,到了明朝中期,内阁制度更是发展到了高潮阶段,当时内阁首辅张居正的实权几乎可以与皇权比拟。

然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内阁始终都没有实际的行政权力,始终扮演着一个“中介”的角色。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力,帝王不会赋予内阁大臣多大的权力,当时内阁的权力比较简单。

“掌献替可否,奉陈规诲,点检题奏,票拟批答,以平允庶政。”
——《明史·职官志》

这段话明显表明了内阁大臣并不是拥有实权的政府部门,内阁大臣的建议是否可取取决于皇帝个人的看法,内阁大臣的地位依赖于皇帝采用票拟的多寡。简而言之,内阁大臣对皇权还是有很大的依附性,是统治者为了维护中央集权,巩固和强化皇权的政治工具而已。

(二)内阁制约皇权

到了明中期,内阁制度发展到鼎盛时期。内阁大臣的地位越来越高,可以管理的事务也越来越多,在某些时候,甚至可以左右皇帝的决策,在一定程度上对皇权产生了一定的制约作用。

明朝中期,内阁首辅张居正凭借着自己位高权重的优势,严重威胁到了皇帝的权力和利益。不可否认,当时皇帝的年龄比较小,能力不足,在处理国家大事时往往会出现心有力而力不足的现象,为了维护统治,稳定国家的发展,皇太后和皇帝都赋予了张居正很大的权力。

历史上的“万历新政”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当时张居正因为处理国事方法得当,将朝中事务管家的井井有条,所以受到了很多大臣的青睐,颇有声望,在无形中对皇权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作为帮助皇帝处理政务的私人机构,内阁大臣实际上是以一种“私臣”的身份出现在朝政中,是中央集权的产物,内阁大臣都是经过层层选拔选出来的人才,具有一定的政治领导能力,在处理国家事务中,往往也能够提出合理有效的建议,皇帝在处理政务时,不得不得考虑到这些人的建议,不可能完全依靠自己的意愿来处理政务,这在一定程度上对皇权产生了制约作用。

在明朝初期,内阁完全是皇权的附属品,是为了帮助皇帝处理事务的一个机构,到了永乐期间,内阁的权力逐渐扩大,皇帝赋予了部分内阁大臣秘疏言事的权利,到了正德时期,内阁大臣的权利逐步合法化,得到了国家的认可。至嘉靖,隆庆,万历年间,内阁权力到达顶峰,几乎超过了皇权,皇权处于下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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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到了明晚期,在帝王的有意压制下,内阁大臣的权力逐渐衰弱。崇祯皇帝时,为了防止内阁大臣的权力过大,皇帝经常替换内阁大臣,人员变动加大,内阁大臣就不会影响到皇帝的决策行为,也不再阻碍皇权。

三、贯穿整个明朝的“内阁制度”,既缓和了帝王与臣子之间的矛盾,又维护了君主的统治,在明王朝的统治历史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对后世起到了借鉴作用

明朝时期的内阁制度贯穿了大明王朝的整个发展史,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活力,作为“中国封建晚期产生的一种新型政治体制”,内阁制度对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一直扮演着“中介”角色的内阁制度,在加强君王和当朝大臣之间的关系方面,起到了沟通,联系的作用。作为两者联系的纽带,它一方面可以将群臣的想法传递给帝王,另一方面它又可以根据群臣的意见,国家发展的实际情况,为皇帝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法,缓解帝王的政务疲劳,大大提高了皇帝处理政务的效率,对国家政治体制平稳运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不仅如此,内阁制度还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皇权的统治。自古以来,我国就是一个中央集权制的国家,皇权的集中象征着国家的稳定和谐,只要统治者为国家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国家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才能提高。内阁的出现,缓和了皇权因为缺少制衡力量而带来的矛盾,使统治阶级内部能够始终保持和谐统一。

因为时任内阁大臣的人都是文官,受儒家文化的影响,这些文官往往具有很高的政治素养,这对皇帝治国理政,勤勉治国具有一定的激励作用。

总的来说,在经济繁荣,文化灿烂,政治开明的大明王朝沃土上,内阁制度的产生无疑对我国的中央集权君主专制做出了重要贡献,对后世起到了借鉴作用。

参考文献:

《明史》

《明实录》

《明儒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