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午9:30,市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张华芹介绍了威海市今年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整治有关情况。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完善监测预警体系 实现苗头风险“早发现”

注重源头把控。联合行政审批等部门加强企业注册程序设计,规范涉金融机构审批设立。前三季度全市设立类金融企业15家,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发挥技术优势。联合市公安局、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运用反洗钱系统加强对非法集资可疑资金监测的通知》,及时推送监测26家风险机构资金账户信息。打好“人民战争”。积极组织开展非法集资零发案社区(村居)创建活动,广泛动员全市6000余名网格员以及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等力量参与监测预警。前移防控关口。积极发挥专业第三方律师“防非吹哨人”作用,在全省创新开通并广泛推广“个人投资理财风险咨询公益服务热线”。用好举报奖励政策。修订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办法,创新实物奖励+现金奖励方式,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举报积极性,及时发现掌握涉嫌非法集资问题线索,切实做到“打早打小”。

加强行政监管措施 推进排查整治“早发力”

紧盯投资理财类企业以及私募基金等重点行业领域,今年来,全面检查投资理财、投资咨询、私募基金类企业1050家次。区分失联、空壳、社保税收异常、非法经营等情形,综合采取信用分级、市场监管、税务监管、刑事打击等措施进行分类处置。强化行为监管,建立常态化警示教育和行政排查处置机制,今年来,全市累计发布养老、房地产、预付卡、私募基金、虚拟货币、社保代缴等领域风险提示11次。全市民政、商务、住建、农业农村等10余个重点行业主监管部门排查各自领域机构共计4180家次,纳入风险动态管理台账企业60余家。以“贷款”“理财”类广告为排查重点,全面加强非法金融广告清理整顿。积极利用多种手段,对全市14家电视、广播、报纸,10家互联网网站、移动APP广告企业主等进行大密度排查、常态化监测,有效阻断了非法金融广告传播链条。开展金融放贷问题治理。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涉嫌非法放贷线索3条。联合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2015年来全市民间借贷类抵押登记权人信息9800余条,梳理重点人员400余人,会同公安、法院部门核对发现疑似非法放贷行为主体及有犯罪记录人员21人,及时列入重点深挖整治对象。

坚持分类施策处置 推动陈案积案“早化解”

陈案出清进入快车道。深入开展陈案处置攻坚战役,圆满完成“e租宝”案涉我市8200余人首批资金清退工作。截至目前,全市陈案积案(全省统计口径为截至2017年底案件)压降率达72.7%,位居全省第5。坚持“一企一策”,存量风险快速释放。在国家明确P2P机构“能退尽退、应关尽关”的工作基调下,坚持“依法化解存量、严格遏制增量”原则,督导相关区市稳妥完成本地法人P2P机构风险出清任务。坚持行政监管与刑事打击相结合,聚力围剿萌芽风险,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指导经区通过公安立案、边控负责人、第三方审计等手段有效处置1家重点机构非法金融风险,督导清退全部存量资金1.8亿元,涉及2100余人。此外,联合公安机关打早打小,成功打击电子商务平台、P2P、农业等领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6起,挽回群众经济损失近1亿元。

筑牢全方位宣传阵地 实现非法金融“早预防”

创新宣传方式,实施特色宣传。积极构建“红色防线”,在全省创新开展“防范金融诈骗——党员在行动”专题活动600余场。积极组织银行、保险机构发挥好营业网点“最后一道防线”,在群众办理业务过程中及时警示群众谨慎汇款。聚焦重点人群,实施精准宣传。针对老年人、农民、退休人员等群体,采用以案说法等方式进行案例警示性宣传;针对中年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群体,重点揭露非法集资新型犯罪手法,开展提醒启发性宣传;针对年轻人、大学生等群体,创作“短小精”微视频、微动画、微课件,进行科普专业性教育。巩固基层、媒体、行业三个宣传阵地,积极发动基层网格员等开展线下宣传,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作用,积极拓展微信、抖音等移动网络,广泛推广“防非知识VR展馆”微信程序,创新搭建“移动随身小课堂”,充分依托公安机关“5.15打击经济犯罪宣传日”、银保监分局“金融知识万里行”以及各行业部门特色宣传活动相结合,形成了同向聚力、精准聚焦的宣传格局。

修订后的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办法有哪些创新和不同?

此次修订的举报奖励办法主要围绕奖励范围、奖励方式、奖励程序等环节进行了创新和完善,更具有操作性,能够最大限度激发群众举报积极性,更加及时有效地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举报奖励范围进一步扩大。2016年出台的的奖励办法,举报对象仅限于事实性非法集资行为的举报,且公开受理举报渠道也仅限于书信、电话、邮件等传统形式。此次举报奖励办法,适用于对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网络、传真、来访以及通过“金安举报中心”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等方式,对发生在威海市行政辖区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行为的举报。举报对象不限于事实性非法集资行为,还包括为非法集资宣传造势的行为

奖励方式更加灵活。2016年奖励办法只有现金奖励一种方式,且规定必须达到一定标准由公安机关立案后才能启动现金奖励程序,奖励门槛较高,时间跨度比较长,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群众举报的热情。此次创新采用实物奖励等灵活方式,能够最大限度鼓励群众积极提供线索,有效打击非法集资行为。办法规定,根据举报线索价值程度以及行业主监管部门调查处置及行政处罚情况,鼓励各区市采取群众适用的日常生活必需品进行奖励。同时,各区市根据举报线索开展初步调查后,经甄别筛选予以采用的,即视情给予举报人50元以上100元以下实物奖励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被认定为行政违法的,由市场监管以及行业主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后,给予举报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实物奖励。此外,如果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由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或采取强制措施后,根据法院部门最终认定的案件涉案金额、案件性质等因素,设置 了500元到10000元共7个档次的现金奖励标准

奖励程序更加规范。2016年的举报奖励办法在具体奖励程序上缺乏可操作的制度化设计,在奖励申请、审核、发放程序上未予以明确。修订后的举报奖励办法设计了规范的具体领取制式参照文本,明确了实物、现金具体领取程序。同时,修订后的举报奖励办法对资金使用监督、法律责任、信息保密等方面也作了进一步明确。

个人投资理财风险咨询公益服务热线

为进一步前移风险防范关口,通过发挥专业第三方律师“防非吹哨人”作用,在全省创新开通“个人投资理财风险咨询公益服务热线”。

提升居民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居民金融知识水平和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到没有高回报、低风险的金融产品,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金融消费者应清楚“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

强化法治意识和契约精神。发挥热线风险提示功能,提醒广大群众在购买金融产品时,应认真阅读合同,了解权利义务,审慎对待合同签署、风险测评和确认环节,不能闭眼签字,更不能随意让人代签

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理性投资、价值投资观念。广大群众应充分思考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思考理财产品是否符合市场经营规律;思考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一定要在完全了解理财产品有关风险的前提下,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匹配的理财产品。在实践中,承诺保证本金的金融产品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

最后,再次提醒广大群众:

为了您和家人的资金安全,

请您在投资理财前,

一定要拨打公益服务热线

5226568进行咨询。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

守好群众钱袋子,护好幸福家园!

zhuan发让更多人知道~~

签审:徐连涛

审核:刘倩倩

编辑:王好洁

来源:威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