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报废 车,使用的还是其他车辆号牌,并且还是醉酒驾驶,您相信这样的违法行为发生在同一驾驶人、同一辆机动车上吗? 近日,保定公安交警就遇到了一位这样的违法驾驶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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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喝酒来着,我承认!”——嗬,这司机还挺诚实!

事发当晚,望都交警大队西堤中队民警在北二环与八一路交叉口执勤。晚七点二十分左右,执勤交警发现一辆轻型栏板货车由西向东逆向行驶而来,执勤交警立即拦停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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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该驾驶员王某某未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执勤交警用警务通查询车辆信息后发现该车辆涉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询问过程中,细心的民警闻到该驾驶员身上传来一股浓烈的酒味儿,随即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驾驶员酒精含量为29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交警随即把该驾驶员带到望都交警大队法制室进一步查询其身份信息和车辆信息。

经详细查询,王某某为无证驾驶,其驾驶车辆也已达报废标准,同时悬挂号牌为其他车辆号牌,随即执勤交警依法收缴机动车和非法牌证,并将其带至望都县中医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经检测,王某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47.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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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公安交警对驾驶人王某某无证驾驶、驾驶报废机动车、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等违法行为,处以罚款4000元,因其醉酒驾驶机动车,限制其五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同时,王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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