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威海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威海精致城市建设的综合性地方法规《威海市精致城市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正式对外公布,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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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内容共八十七条,分为总则、精当规划与精美设计、精心建设与精细管理、精准服务与精到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六章。《条例》通篇将以人民为中心、引导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精致城市建设的理念贯穿始终,着力构建共商共建共享的精致城市建设格局。

《条例》在第二条中规定了精致城市的含义:精致城市,即秉承励精致远、追求卓越的精神,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等相关要素进行优化和规制,构建的特色鲜明、包容和谐、宜居宜业、安全韧性的生态文明城市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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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问题导向和突出威海特色原则,《条例》侧重于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作出原则性规定,主要针对城市建设管理中的不精致不到位问题和城市服务中的不全面不细致等问题,通过精准的制度设计进行规范,并结合我市在国家新型城镇化、地下综合管廊、“城市双修”“美丽城市”等建设试点中形成的受到市民普遍认可的经验做法,以立法形式进行制度固化,构建精致城市制度建设的“四梁八柱”。

精当规划与精美设计是决定城市建设精致与否的关键一环。城市规划方面,《条例》规定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明确了城市照明规划、街区改造方案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规划的编制要求,建立了重大项目、重要地段建筑设计方案专家审查和公示制度。在精心建设与精细管理方面,《条例》用31条具体规范为精致城市建设夯实根基。《条例》明确建立了交通影响评价制度,规定了集中设置自行车、摩托车等存放场所、停车泊位的设置要求和规范僵尸车管理等内容,并规定城市管理实行网格化管理制度,建立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员队伍。精准服务与精到保障方面,立足于提供方便快捷和温馨贴心的城市服务,《条例》从硬件设施建设和软件环境打造两方面,明确了精准服务的要求。

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条例》要求各级政府通过立法、制定规范性文件、设立标准等措施,进行任务分解、措施细化;明确了城市体检评估和精致城市载体评选制度,通过“回头看”和正向激励手段,全方位保障精致城市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下一步,威海市住建局进一步制定《条例》相关专项工作的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对城市更新、生活垃圾分类、城市容貌管理、房屋维修资金使用等工作进一步细化,做到城市建设管理真正有章可循、精致精细。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郑莉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