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9月28日,阳光城发布公告称,为大连光盛恒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吉安市城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陕西富安泰置业有限公司、天津隽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合计16.502亿元。

公告显示,公司为100%权益子公司大连光盛恒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1.052亿元,债权人为中国华融资管大连市分公司,期限不超过24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大连光盛恒荣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大连光盛恒荣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辽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为大连光盛恒荣房地产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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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有80%权益的子公司吉安市城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受中国光大银行南昌分行提供的2.7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吉安市城光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且后续追加在建工程抵押,公司对吉安市城光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吉安市城光房地产另一股东方按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吉安市城光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陕西富安泰置业有限公司接受上海国际信托提供的10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21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阳光煜祯实业有限公司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西安阳光煜祯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对陕西富安泰置业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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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有5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天津隽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受天津银行大理道支行提供5.5亿元融资,期限不超24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天津隽泰房地产以其持有的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对天津隽泰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5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公司为天津隽泰房地产提供2.7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天津隽泰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35.7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50.7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911.3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40.7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4.8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1.72%。

上述三类担保合计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131.9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23.24%。除上述三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