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质量问题、房源虚假、交付延期、坐地起价……随着各种购房问题频频被媒体曝光,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行业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9月25日,柳州市市场监管局、住建局联合召开房地产行业行政约谈会,集中约谈柳州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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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至8月,柳州市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接到反映销售商品房的问题诉求共1152件,与2019年对比,2020年涉及房地产行业的受话量呈成倍增长的态势。1月至9月,柳州市住建局共受理商品房投诉267件,二手房投诉6件。

据统计数据显示,投诉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涉及商品房销售的投诉,主要集中在房屋质量问题、违规售房、合同违约、捆绑销售、价外加价、虚假宣传、未告知房产真实信息、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二是涉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投诉,主要是合同违约违规、发虚假房源信息误导消费者、不明码标价及乱收费等。

会上,两部门要求各公司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守法经营,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管理和规范业务承接,同时针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诉求,要积极沟通、协商解决,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违法行为产生的不良后果。

下一步,柳州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将联合重点查处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发布未取得许可或备案的房地产项目广告;

二是通过房产经纪门店或网络载体,发布虚假房源、虚标价格、等虚假信息,欺骗、误导购房人;

三是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房产升值或投资回报,或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或对规划或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作误导宣传等的违法广告;

四是不明码标注销售价格,甚至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搞“价外价”;

五是以捆绑搭售或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服务价格;

六是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怂恿当事人采取“阴阳合同”,规避房屋交易税费;

七是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相关证照、服务项目、交易资金监管方式等。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将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