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一名已收房的业主在麻辣社区成都论坛反映称秦皇帝锦小区存在乱收物业费的现象并提到物业管理混乱,希望得到相关部门的介入。

网友称:“天府新区秦皇帝锦小区开发商成都永慧地产成立的前期物业乱收费,开发商九月初才向业主交房,业主验房过程中发现房屋装修不合格,存在很多问题,比如瓷砖空鼓、窗户生锈,厨房烟感器没有接电源等,要求开发商整改合格再收房。物业却说什么业主同开发商签的购合同上上8月30日交房,所以他们要从9月1日开始收物业费。”

业主查阅到的资料显示,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已竣工验收但尚未交付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根据开发商与业主的购房合同,房屋验收合格并交接钥匙才算交房完成。物业属于霸王条款乱收费,请管理部门对他们进行查处。而且该物业管理极为混乱,小区中庭水池的几棵名贵树木,其中有一棵罗汉松,已经枯黄濒临死亡,物业和开发商互相推诿,都不负责。请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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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的认证账号回应此帖。

回应原文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自然资源和规建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您反映秦皇帝锦小区中庭树木濒临死亡的问题,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在发现情况后已及时联系开发商,现开发商正准备对树木进行更换。
关于您反映房屋整改期间物业费的问题,若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将及时协调施工单位对您的房屋进行整改,对于整改期间物业费,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已竣工验收但尚未交付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与业主按照约定交付方式已交付物业的,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建设单位与业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的规定,开发建设单位将物业按照约定方式交付业主,交付的次日物业服务费即由业主交付,约定交付的具体方式在买卖合同中明确。自然资源和规建局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就整改期间物业费问题协调开发建设单位与您进行协商处理,如协商不妥可通过法律程序主张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