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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被盗两辆电动车了,物业完全没有尽到他们的职责,监控视频也毫无用处,每次找他们都说和物业没有关系,最近还停了我的门禁卡……”

近日,家住沔阳公馆32栋的业主冯先生向仙桃周刊和红辣椒传媒反映,他所居住的小区此前接连发生业主电动车被盗事件,他认为物业未尽到相关职责,理应予以赔偿。但他多次与物业协商无果,愤而投诉。

该小区物业管理究竟如何?物业该不该承担赔偿责任?为此,记者进行多方探访。

业主:物业未尽职,只愿减免半年物业费

9月11日,记者来到了黄金大道以南、沙嘴路以西的沔阳公馆小区。该小区共由53栋居民楼组成,居民在进出小区时都需要刷门禁卡。在小区的3号岗亭前,记者见到了投诉人冯先生。看到记者的到来,他大倒苦水。

“我的电动自行车是去年过小年的时候丢的,在这之前我还丢过一辆电动三轮车。哪有这样的事,这样的安保工作谁能够放心啊?”回忆起自己和物业公司交涉时的场景,冯先生感到愤愤不平。

小区32栋与29栋之间的停车位

在冯先生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冯先生丢车的32栋与29栋之间的停车位。该停车位上大多停着的是小轿车,有的地方零零散散地停放着几辆电动车。大部分业主的电动车多停放在小区的楼道处。冯先生告诉记者,32栋的一层是隔空层,在去年之前都是用来堆放建筑垃圾的,所以自己才会将车辆停放到对面29栋的停车位上,可不曾想放了没几天车就丢了。而距离该停车点不到30米的地方就是小区岗亭。

“我每年都按时缴纳物业费,自己的车辆却接连被盗,外面的人是怎么进入小区的?而且案发后,我们去调取监控,监控也什么都没拍到,这让我严重怀疑小区的这些设施都只是摆设。”冯先生表示,自己在这里住了3年,前两年物业费都是按时缴纳的,出了这样的状况,自己今年没有缴纳物业费,虽然物业公司曾表示愿意减免今年一半的物业费,但是自己的损失远不止这一点,因此没有接受。由于未缴纳物业费,目前物业已经停用了冯先生的门禁卡,冯先生表示现在每天出行非常不便。

在冯先生的介绍下,记者了解到同为32栋1单元的杜先生也是电动车被盗的受害者。

杜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的车是前年丢的,但是让自己生气的不是电动车被盗事件本身,而是物业公司对此事的处理态度。“我们业主请物业公司是为我们服务的,他们一直声称自己没有任何责任,但这样的安保工作谁能放心?而且只要我在业主群里说点对他们不利的话,他们就将我们踢出业主群。”

记者了解到,在冯先生的组织下,该小区丢失了电动车的业主自己组建了一个微信群,里面已有十几户业主。冯先生告诉记者,小区内丢了电动车的业主远不止这么点人,如果说小区物业一点责任都没有,自己不能接受。

物业:无车辆看管义务,但已加强管理

带着冯先生的说法,记者采访到了沔阳公馆的物业服务方——仙桃美誉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许中元。

许中元告诉记者,自己是今年4月份才调来的,而很多业主的车辆丢失都是发生在他来之前,所以很多事情他并不是很清楚。

“现在我们小区的岗亭看守非常严格,不是小区内的人员基本进不来,而且最近几个月我们这里未再发生过业主丢失车辆的事件。可能之前小区的规划建设不够完善,给了小偷一些可乘之机,我们现在做了很多措施来改善现状。”许中元告诉记者,物业已经对31栋和32栋的地下隔空层进行重新规划,那里将会建成非机动车付费停车区域,业主可以自由选择,如果业主在付费区域丢失车辆,物业公司将会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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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于改造中的32栋1楼隔空层

“我们平常也会照看业主的车辆,但是我们只是收取了物业费用,并没有收取他们车辆看管费用,没有看管义务,业主车辆丢失的责任不可能全都在物业身上。对于丢车的业主,我们也不愿意看到他们的损失,所以我们曾经和他们协商答应给他们减免全年一半的物业费用。但是如果业主要求我们全额赔偿的话,我们难以接受。”

物业是否应该赔偿?

小区业主车辆丢失,物业是否负有责任呢?对于此事,记者采访了本报常年法律顾问、湖北沔阳律师事务所周红兵律师。

他介绍,业主和物业公司发生纠纷时,业主以此为由拒缴物业费是不恰当的,也会给自身的生活出行带来诸多不便。物业公司对业主车辆丢失是否负有责任,要看物业公司是否尽到了相关责任。周红兵表示,偷盗人员进出小区没有受到任何阻挠,且小区的监控视频也没能留下关键性的证据,就说明小区物业在控制人员进出小区方面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对于业主车辆丢失,物业公司是负有一定责任的。

后续进展,仙桃周刊将继续予以关注。、

来源:红辣椒传媒

仙桃周刊融媒体记者:许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