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大宋的辉煌荣耀在历史的长河中名响中外,宋朝最后的结局令人惋惜,而其灭亡的原因却不是由于其他强盛国家的攻击,最主要的因素是宋朝的内部管理出了问题,在官员设置和安排上没有做到长远的考虑,导致"冗官、冗兵、冗费"的局面出现,如此打击,即使是宋朝这样繁荣的国家,也是十分致命的。但实际上,宋朝对官员的筛选并不是不闻不问,为了对官员进行监察,他们还建立了弹劾制度

一、“弹劾”有侧重性,很明显的触犯了权贵的利益,但皇帝需要这种手段的存在,于是对弹劾制度进行了保障措施

弹劾制度对那些做贼心虚、违背纲纪的权贵们是一个极大的威胁,所以在当时,弹劾制度的建立里也经过了两派——坚持和破坏的斗争,正好皇帝急迫的想加强中央集权,稳固强化自己的力量,于是坚持派胜利了,但这并不代表破坏派放弃了。

官员一旦权势过大,就会拥有自己的势力,这种势力往往会发展壮大,最终皇帝也无法干涉,历史上就已经有许多前车之鉴,所以为了巩固弹劾制度的存在,打消破坏派的影响,让这种制度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宋朝想出了许多保障实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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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做任何事,第一步都必然是先建立好根基,就好比开店时,得先有个店才能营业,所以宋朝第一步便是规范这种制度

毕竟弹劾行为早已出现,所以宋朝只需加以改良即可,花费的功夫并不是很大,但是怎样规范这些制度,就需要宋朝结合自身情况,对其进行研究,来制定出适合的方案。

实际上到了宋朝时,这种制度已经相较以前更加成体系,在弹劾的程序、方法、内容包括监察官员的筛选上都更加精细明确,还为此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来严明制度的实施运用,内中条文也是十分详细,比如在监司考课上"考之不实者,今御史台纠核"。

既然"店"已经有了,接下来就应该是维护"经营"。弹劾制度面对的是朝廷中的官员,因此触及了许多位高权重官员的利益,如果不能独立出来,单独行使权力,就会导致官官相护的局面出现,这样的话这个制度存在的意义就消失了。

但在集权的大环境下,部门只能做到相对独立,于是宋朝对其下了两条命令,即弹劾机构需独立于一般机构之外,最主要的就是防止外力的干扰阻碍,第二条则是监察官运内部相互监督,只对皇帝负责。

这两条规定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实际上已经是很大胆的决定,这也相当于给了有异心的官员一个下马威,表达了皇帝对于严明朝纪的决心。它们还起到了支撑弹劾机构独立的作用,二者缺一不可。

为了让这种制度更有力量,宋朝还采取了许多具体措施来树立弹劾的威严,这种措施也就是惩罚手段,基本上都十分严厉,字里行间充满了威慑。而后,宋朝还设立鼓励措施来凸显相应的效果,即应弹未弹要受罚、尽责多弹能升职、弹劾失败可优叙,也就是对不弹劾、多弹劾和弹劾失败这三种情况做出了规定,以此来督促、鼓励和保障监察官员。

总的来说,宋朝统治者是十分欢迎弹劾的,对此也十分重视,而且在事实上极具逻辑性,以递进的规范—保障—震慑—鼓励来优化了弹劾制度,事实证明,这种优化对宋朝的政治带来了很大的积极影响,监察的官员对于弹劾之事都非常踊跃和正直。

二、弹劾的说法早已出现,在宋朝时上升至新的高度,变得更加成体系化,更加有力量

弹劾这种监察手段并不是在宋朝时横空出世的,它对政治的管理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早在宋朝以前这种行为就已经存在,不过在制度化上,宋朝很明显做出了更好的改造和完善。

在宋朝时,弹劾已经成为了一种十分普遍的行为,作为监察的手段之一,它并不能代表监察的全部,它也并不是固定在某一个官职手里的,谁能够拥有弹劾权最重要的依据就是谁能够拥有弹劾权,比如御史、台谏等好几个官职都有弹劾权,涉及这么多官职,说明了这种权力并不是由谁而垄断的,可以使用的人数很多,甚至可以说是庞大,这种情况在前朝是几乎没有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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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劾权的广泛也映射了可弹劾的官职广泛,也就是这种制度面向的对象广泛,有一句古话可以显然的表达出,当时的人们对弹劾权使用范围的态度,"自皇太子以下,无所不纠",这也就是说,除皇帝不可管以外,其他所有的官职皆可

但是职位有大有小,每个职位的权力不相同,宰相甚至可以只手遮天,对于这种难以弹劾的情况,宋朝并不是简单的沿袭唐制,它建立了一种新的体系,主要便侧重于宰相、枢密使等,而且对于宰相染指台谏官员管理的非常严格,如此杜绝弹劾特权的存在,实际上也是皇帝加强集权的表现。

这种体系还分为了三个等级,即中央、监司官吏等为一级,地方官为二级,御史等则为三级,每一级都安排了相应的监察官来使用弹劾权,并且监察官内部也有弹劾机制,所以可以说,在宋朝想瞒天过海是一件很有难度的事情,这种严密的体系就决定了宋朝的弹劾制度是颇有力量的。

在上文中已经提到了宋朝对弹劾手段制度化的改变,再加上宋朝时已经有意加强皇权,削弱相权,如果在宰相之人中出现逆贼,对国家治安产生的后果时不堪设想的,正由于这种外部因素的加持,使得其对宰相等高官职人的弹劾强化起来。

由此可见,宋朝对于弹劾制度算是比较重视的,除了考虑到官职位不同,管理的难度也不同而设立了分级制度,对于弹劾对象的范围也很明确,并且几乎涉及到了所有方面,很明显的可以看出,宋朝的弹劾制度在前朝之上有了很大的进步,不仅更加体系化,方式也更加灵活,对当时的官员监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三、宋朝的弹劾制度已经相当成熟,有利于宋朝发展的同时存在弊端

对于制度的优化和保障措施的研究,相较于前朝,宋朝的弹劾制度可以说为后世也树立了优秀的借鉴,它是历史上一块重要的里程碑,当时的时代决定了统治者需要这个政策,它不仅是一种监督机制,同时也对监察官员之间的相互制约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在整个官员机制的结构中,弹劾制度就像是一个相对独立的调节机制,它不仅处理有问题有威胁的官员,对朝廷中的官员进行监督,去除坏的官员,还能对其他官员进行约束,让他们不敢生歹,这都说明了它是不可缺少的机构。

宋朝对这个制度的发展更是将弹劾手段推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最大的优点就在于体系化和制度化的形成,使这个制度更加严密,效果更加明显。

但在封建时代的大环境下,弹劾制度还是有弊端的,它无法完全独立出去,这就造成它势必会被一些专权所干扰,这点是无法预防的,也是在封建时代难以克服的情况,而且其措施之间比较分离,虽然都很明确,但很难连续起来,没有详细地写出之间的连结点,这可能就会造成官员的理解不同,宽严不同,缺少着稳定性。

所以即使宋朝已经注重弹劾制度的权威性,但还是无法阻碍专权对制度实施的干扰,这就导致了制度的效果不稳定,若离若即。

事实上宋朝的弹劾已经比较顺利,跟以前相比,可以说是只要查明,弹劾就会成功,但并不是永远如此幸运,按照这样的措施力度来说,应该是无所缺漏的,可还是抵不住权势的压力。简单来说就是,梦想中的实施效果与现实中还存在着很大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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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综上所述,宋朝的弹劾制度总体上来说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它的体系化和逻辑性都是前朝无法比拟的,即使仍然存在一些时代环境造成的弊端,但这并不代表着制度的设立形同虚设,从中仍可以很清晰地看出宋朝对完善弹劾手段的努力,而且这种制度在当时也确实带来了很大的积极影响,弹劾了许多不干实事的官员。

虽然宋朝最终灭亡,但它在历史的长河中依旧闪闪发光,其繁荣盛世一直都被后世铭记。官员对一个国家的存亡极其重要,它是国家内部管理不可缺少的,弹劾制度不仅是对当时的社会有利,也给现在的我们带来了很大的启示

参考文献:

《宋会要辑稿》

《宋论》

《宋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