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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人注意! 饮用水、米线、泡椒凤爪 …… 这些产品被点名! 最新食品抽检结果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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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五区辖区内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组织开展了日常食品监督抽检、生食鱼生专项抽检和餐饮具专项抽检工作。

本次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水产制品,糕点等683批次产品,经检验发现16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 34%,其中南海区一批次豆浆粉产品、两间食肆(季南餐饮、避风塘美食城)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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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检验项目说明

过氧化值

本次抽检发现1批次腌腊肉制品的过氧化值(0.87g/100g)超出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的要求(≤0.5g/100g)和1批次饼干的过氧化值(0.58g/100g)超出GB 71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的要求(≤0.25g/100g)。

过氧化值是反映食品中所含油脂氧化酸败程度的重要卫生指标,其超标表明食品中的油脂发生酸败变质,产生哈喇味,影响食用,也会影响人体健康。

造成过氧化值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有:

①生产企业对原料进货采购把关不严,或为降低成本使用不新鲜的原料;

②生产企业对生产工艺控制不当;

③产品包装或贮存条件不当,未严格注意环境卫生,使产品长期暴露于外界,其中的油脂被氧化和受微生物污染而发生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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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基酸态氮

本次抽检发现1批次酱油的氨基酸态氮含量(0.73g/100mL)低于其产品标签上的明示指标(不低于0.8g/100mL)。

氨基酸态氮指以氨基酸形态存在的氮,在酱油中主要是由酱油原料(主要为大豆)中的蛋白质在酿造过程中水解产生的,是酱油鲜味的重要来源,一定程度上能反映酱油的质量水平。

GB 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要求酱油中氨基酸态氮至少应达到0.4g/100mL,而目前市场上大部分酱油执行的产品标准GB/T 18186-2000《酿造酱油》也对不同等级的酱油中的氨基酸态氮含量有明确要求。

酱油氨基酸态氮含量不足,反映了生产企业对产品质量把关不严:可能是企业使用了蛋白质含量不足的质量较差的原料,也可能是生产工艺控制不当,酱油发酵不够充分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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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氢乙酸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十分常用的食品添加剂,通常作为防腐剂添加到食品中,有防止食品变质发酸、延长保质期的作用。

本次抽检发现1批次餐饮糕点(马拉糕)超范围使用了脱氢乙酸或其钠盐,含量为0.420g/kg。根据企业提供的产品标签及配比信息,产品不应含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造成脱氢乙酸不合格的原因,一方面可能是由原辅料带入,另一方面可能是由于生产企业对工艺把关不严及对法规标准尤其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理解不足,为了延长产品保质期而不规范使用防腐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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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醇

丙二醇是食品工业中一种多功能的食品添加剂,能作为稳定剂和凝固剂、抗结剂、消泡剂、乳化剂、水份保持剂、增稠剂,在生湿面制品、糕点生产中较为常用。

根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糕点中丙二醇的最大使用量为3.0g/kg,而本次抽检发现1批次糕点丙二醇含量达4.87g/kg。

造成丙二醇不合格的原因,一方面可能是由原辅料带入,另一方面可能是由于部分生产企业对工艺把关不严及对法规标准理解不足而超限量使用丙二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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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指标

本次抽检发现1批次冷冻饮品、2批次生食鱼生的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指标,1批次饮料的菌落总数指标,5批次餐饮具的大肠菌群指标不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均是食品微生物检验中的重要指标,主要评价食品的洁净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及受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菌落总数超标的食品,其中的微生物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

而食品和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表明食品受到人和动物的粪便污染,提示食品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等)污染的可能性较大。

食用和使用大肠杆菌超标的食品和餐具,容易导致腹痛腹泻,肠道感染等。

造成微生物指标超标主要原因包括:

①生产企业对车间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重视不够,企业整体卫生状况较差,工人卫生意识薄弱;

②生产企业对原辅料、生产设备和包装材料的卫生质量与清洗消毒工作控制不严、不彻底;

③生产企业未进行有效的出厂质量控制;

④餐饮单位或餐饮具清洗单位对餐饮具清洗灭菌不彻底;

⑤刀具、砧板等制作鱼生的工具杀菌不彻底;

⑥鱼生加工制作过程中受人员或环境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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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是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的化学物质。但如果洗涤剂在餐饮具残留,可能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根据国家标准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规定,餐饮具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mg/100cm2)检测限量为“不得检出”

造成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清洗餐饮具所用洗涤剂、消毒剂不符合标准要求;也可能是使用了过量的洗涤剂、消毒剂或冲洗不充分、不彻底,使餐饮具上残留洗涤剂、消毒剂;还可能是洗涤剂、消毒剂浸泡餐饮具重复使用,造成交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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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佛山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及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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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饮料、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0类食品774批次样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55批次、不合格样品19批次,其中佛山1批次米线被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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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污染问题

  • 阳江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莞市领鲜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焗凤爪(酱卤肉制品)、卤牛展(酱卤肉制品)和泡椒凤爪(酱卤肉制品),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 标称肇庆市鼎湖水坊食品饮料有限公司2020年7月10日和2020年7月12日生产的岭南鼎包装饮用水(饮用天然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 标称广州永信天然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仟森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 标称广州市山一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羊石泉包装饮用水百丈甘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 标称广州佳乐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柏之林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 佛山市嘉多冠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肇庆瑞祥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榴莲饼,菌落总数和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 鹤山市鹤城镇顺平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华旺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豆饼,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其他污染物超标问题

  • 标称开平市红日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碉乡山泉包装饮用水,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 佛山市顺德区冯府绮食饮食有限公司销售的米线,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 广东绿益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 淘宝古瀛堂正宗潮州特产(经营者为潮州市湘桥区古瀛堂食品店)在淘宝(网店)销售的老香黄橄榄,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 信宜市兆康百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西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薯果脯,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质量指标问题

  • 标称满地可(汕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满地可原味番茄圈(番茄味)(直接挤压型膨化食品)和满地可蔬菜鸡味圈(直接挤压型膨化食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 阳江市江城区新风发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揭西县青豪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婆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 佛山市嘉多冠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肇庆瑞祥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榴莲饼,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 中山市横栏镇鹏泰购物广场火炬分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乐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北京绿豆风味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目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此外,市民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15。

来源:广东市场监管、佛山市场监管

编辑:郭大强

责编:黄柏琳

监制:谢超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