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太师吉祥 来源:新绿网

近日,从中部战区陆军等单位传来了“从退役士兵中招聘技能型文职人员”的消息,这昭示着该项工作从试点已经转向更大范围铺开,文职制度趋向更加完善与成熟。

先来做个基本了解,画一下重点:根据《现役士兵转改文职人员暂行办法》,转改对象明确为服现役满本级军衔规定最高年限,当年度拟退役且选择自主就业安置方式的三级军士长以下士兵。这等于是从服役年限、年龄上做了双重要求。

招聘岗位主要是专业技能岗。但岗位范围也从最开始的司机、公务员、收发员兼通信员等岗位,拓展到装备维修人员等岗位。说明文职政策服务改革强军的导向一直没有变,并非一些人认为的是给领导身边和机关勤杂人员“开绿灯”,搞自我服务。

在满足上述4个报名条件基础上,除了要进行招聘考核,请注意这里的考核只有专业考核、理论考试和答辩,并且特别强调专业,其他条件并不苛刻,甚至学历要求“可放宽到高中(中专)”,“满服役期的士兵,也不需要考公共科目”。

同时,退役士兵转改文职,是可以跨区的,可以回到退役安置落户地、也就是自己的老家的单位当文职。

以上这些,都可以看作是对拥有某些特殊专业技能的当年度退役士兵,释放的政策红利。严格地说,说是退役士兵考文职,其实是增加了考试考核环节的、现役士兵转改文职。但对于很多当年度退役士兵来说,等于是多个选择多条路。

然而这毕竟是个新生事物,短时间内很难做到十全十美,满足所有人的需求。“一号哨位”下面这位读者的留言,就反映了一些退役士兵的现实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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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点:一是报考岗位所需的职业技能鉴定,受限于很多因素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考下来的;

二是报考军队文职,必须在当年放弃由政府安排工作而选择自主就业方式才行,而且有二比一的录取比例并不保证一定能考上,显然较之安置的稳妥有一定风险;

三是专业技能岗位为聘用制,存在很多不托底的因素,且对未来文职待遇是否一直能够跟上现役缺乏信心。

这些现实顾虑的存在,客观上既反映了退役士兵转改文职方面的一些具体问题,也反映了文职政策当下面对的普遍问题。

不过令很多现役、退役军官更关心的问题是这个:从退役士兵中转改、招考文职人员已经算是基本走开了,那从退役军官中招聘文职人员呢?能不能走开?以及,什么时候开始?

目前,从军官队伍转到文职,只有现役转改一途。尽管这是一个褒贬不一的政策,但对于很多军官特别是基层年轻军官来说,“彼之砒霜,吾之蜜糖”,就算是“砒霜”也有很多人想吃,却吃不上。

这是因为比较具有相对性,东边的比较劣势到了西边可能就成为比较优势。文职或许没有现役的未来那么有保障,政策衔接上也有许多不完善、不到位的地方,但好赖大都在环境不错的城市里,可以照顾家庭,同时也算职业基本稳定,可以着手做一下靠谱的规划和努力了。而且未来计划安置进一步缩紧,既要与本人军功挂钩又要考虑到“地方需要”,真等熬到了计划安置其结果也未必就一定比文职更好,至少文职的账面工资是要高于许多二三线城市的普通公务员的。

除了这些个人需求,希望军官转改文职的口子放得更大一些,从文职政策的设计初衷来看,似乎也不应浪费掉大量的退役军官中的想改文职者。

以这次从退役士兵之中招聘文职人员为例,就很好地体现了文职政策的设计目的:延揽成熟人才,突出招来即用。换句话说,就是最大限度地利用人才、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社招文职,能够很好地解决学历这个突出性问题,但其并不能满足“招徕成熟人才”、“招来即用”的需求。因为无论是适应军队这个环境、习惯和规则,还是适应具体的工作,都需要一定的时间乃至悟性。更难的,其实在前者。已经不只一个大批赶走现役又大批引进社招的单位抱怨,“来的都是生瓜蛋子,根本不上路”。

放着现成的大批成熟人才不用,而迷信“外来的和尚会念经”,这不能说是聪慧。未来恐怕还要经受更多的被教育。同时,放着现成的大批成熟人才不用,对改革强军大局来说,也殊为可惜。

以《现役士兵转改文职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招考条件为例,其实这些在现役士兵很难达到标准的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之中,绝大部分条件是现役军官轻轻松松就能达到的。

那么,为什么不把这些岗位更多留给想转文职的军官呢?也许并非简单的比例平衡、以及公平的问题。

在《现役士兵转改文职人员暂行办法》中,有这样一条规定:“鉴于退役士兵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退休和国家供养安置后,就有了基本保障,目前的政策相对比较成熟,明确不列入转改范围。”或许可以一窥端倪。

它认为,有国家安置后路、有基本保障的退役人员,就不宜再安排转改文职。并且认为“目前的(安置)政策相对比较成熟”,言下之意是说当下的文职政策并不成熟,于是建议可以安置的最好不要走转改这条路?这种在一个定位性政策中侧面说自己政策“不成熟”的事情很少见,我们宁愿相信本此好意。这是第一个矛盾的地方。

但是,制定文职政策的初衷,不是为了改革强军吗?不是为了最大限度节约资源、利用人才、为提升战斗力服务吗?怎么听起来倒像是为了谋一个新的后路保障的意思了?是为了解决就业的意思了?这是第二个矛盾的地方。

这些矛盾,反映出我们的认识还不够清晰,决心也不够坚定。它会导致,狗熊掰棒子,以及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问题。不解决,文职政策很难达到其设计目标,发挥其应有作用。

很多人发表过这样一种意见,认为把自主择业干部再招聘为文职人员,是“招徕成熟人才”、“招来即用”、节约成本的较好办法之一。除了换一身制服,还是熟悉的岗位熟悉的环境熟悉的味道,对于各单位来说是件求之不得的事情。

然而根据同样目的之规定,“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或者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停发退役金……其从上述单位辞职、被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后,不再恢复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待遇”。这就把自主择业干部招聘军队文职的路子给堵死了。

那么,发两份钱不行吗?反正你从社会上招人一样也少不了这笔支出,继续用“成熟人才”“招来即用”它不好吗?然而军队又有意见了,你比现役少担责任少受罪,凭什么还要比现役多拿一份钱?如此还让现役怎么安心?所以,任何一个政策都是各方利益平衡、妥协的结果,虽然说公平与效率要兼顾,但有时要突出效率,有时要突出公平。

实际上,有的单位把一部分退休人员返聘回来,然后再由单位补贴他们一部分钱,以继续发挥他们的作用,这是客观存在的。只是由于人数不像自主干部那么多,做法也未公开化,所以影响尚不大。但随着审计日益严格,这笔钱也越来越不好出了。到底是效率效益重要还是政治正确重要,答案显而易见。

但是以上种种政策规定,皆是时代的产物。出台自主择业“不得吃两份财政饭”规定的时候,文职政策尚未推出呢。而现在,传说中的军官可以“依法复员”、以及大量军官士官可以“逐月领取退役金”的新政,就要来了!

如果现役军官任职满最低基本服役期,比如传说中的5年,以复员的方式退出现役,就等于他在拿了一笔复员费后再无其他“基本保障”,于是理论上他当然也就具备了通过考试转改为军队文职人员的资格。

具有这样资历的复员军官,无论学历、年龄、技能和经验,往往也是最符合军队“招徕成熟人才”“招来即用”的要求的。也无论是专业技术岗,还是行政管理岗。这是符合军队的甲方利益的。

对复员军官乙方来说,转改文职在计划单列报考公务员之外,也不失为一条录取机率更高的、同样较为稳定和可靠的出路。如果是在二三线城市,文职在收入上甚至还要略好于公务员。

另外一个大数量的人才阵列是“逐月领取退役金”的人员。他们或许在年龄上不如复员军官有优势,但其他方面应有尽有,甚至更为突出。如果能够容许把他们当中的优秀者引入文职队伍,当是一件对军队和个人“双赢”的事情。

最大的障碍可能就在“不得吃两份财政饭”的规定。但也一直有人怀疑,未来“逐月领取退役金”的设定,是否支出全部来自财政拨款。我的分析,可能一部分来自国家财政用于保底,另一部分不排除传说中的要依托社保了。既然如此,未来这些人严格说就不再是“吃国家财政的”,也就不应再对他们设置不允许招聘为文职人员的障碍。

最灵活的办法,可以把其退役金中的财政拨款部分扣除掉,再来重新确定招聘为文职之后的薪金待遇嘛!

甚至,军队也应放开报考文职的条件限制,在允许当年退役的报考实则是有条件转改文职之外,也应容许往年的退役士兵参加这类定向的社会招考,最大程度吸收有用人才。

办法总比困难多,一个好的政策总是与时俱进,向上符合国家和军队利益,向下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需要的。我们相信,文职这一新生事物一定会越来越科学,焕发出勃勃生机,为改革强军做出应有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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