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网络行权后,增持的申通快递(002468.SZ)股份出现了浮亏。

9月23日晚间,申通快递发布澄清公告称,近日有媒体报道阿里网络增持的平均股价约为 8.7元/股,是明显错误的。实际情况是,阿里网络本次行权的交易总价是32.95亿元,对应公司股份数为1.58亿股,行权均价为20.8元/股。

截至9月23日收盘,申通快递股价为15.35元/股,也就是说,阿里网络本次行权出现了26.2%的账面浮亏,浮亏额度高达8.61亿元。

根据9月23日晚间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阿里网络本次行权并完成权益变动后,将持有申通快递3.83亿股,占申通快递总股本的25%。

申通快递还称,如果阿里网络全部行使剩余购股权,阿里网络最终将累计持有申通快递46%的股份。

阿里网络入股申通快递,其复杂曲折的行权安排,确实令人眼花缭乱。

按照9月22日公告,德殷德润持有占申通快递29.9%的4.58亿股,而德殷投资持有德殷德润51%股权,阿里网络持有德殷德润49%股权。

9月21日,阿里网络与德殷投资、德殷德润签署了《分立协议》,约定德殷德润将分立为新设公司1和新设公司2,同时解散和注销德殷德润。

分立完成后,阿里网络将持有新设公司1的 58.6%股权,德殷投资将持有新设公司1的 41.4%股权,德殷德润原持有占申通快递25%的3.83亿股归属于新设公司1;德殷投资将持有新设公司2的100%股权,德殷德润原持有占申通快递4.9%的7500.93万股归属于新设公司2。

换言之,阿里网络原先持有的德殷德润49%股权,转换为新设公司1的58.6%股权,而新设公司2则完全属于德殷投资。

就在9月21日,阿里网络与德殷投资、陈德军、陈小英签署协议,德殷投资将其拟取得的新设公司1的41.4%股权转让给阿里网络,转让交易作价为32.95亿元。

由此,阿里网络本次行使购股权后,将持有新设公司1的100%股权,而新设公司1持有占申通快递25%的3.83亿股。

据此计算可知,之前通过持有德殷德润49%股权间接持有占申通快递14.65%的2.24亿股的阿里网络,以32.95亿元的出资获得了占申通快递10.33%的1.58亿股,使之持股上升至占25%的3.83亿股。

虽然阿里网络通过德殷德润分立和行权使所持申通快递股份上升至25%,但德殷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德军、陈小英却持有占35.84%的5.49亿股,依旧为申通快递控股股东、实控人。

不过,根据德殷投资、陈德军、陈小英与阿里网络签署的《经修订和重述的购股权协议》,除本次阿里网络已经购买新公司1中41.4%的股权外,阿里网络将有权继续购买新设公司2的100%股权或新设公司2持有的4.9%申通快递股份,以及恭之润100%股权或恭之润持有的16.1%申通快递股份,二者累计占申通快递的股份比例为21%。

据约定,阿里网络购买新设公司2的100%股权的行权价格为15.6亿元,购买恭之润100%股权的行权价格为51.26亿元。

由此计算,若阿里网络接下来继续行使购股权,折算购买申通快递的每股价格约为20.78元。

而如果阿里网络全部行使上述的购股权,阿里网络最终将累计持有申通快递46%的股份,成为控股股东。

公告表明,阿里网络的行权期截至2022年12月27日。

(作者:张望 编辑:朱益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