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 张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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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70亿元口罩订单说没就没,尽管金发科技(600143.SH)自称“不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况”,但监管层经核查后对此认定为“信息披露违规”。

界面新闻发现,金发科技得知美国买家取消订单的时间至少比公告订单取消的时间早整整一个月。

金发科技最新公告,公司9月23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袁志敏、宁凯军采取出示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下称《警示函》)。经查,金发科技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广东证监局对金发科技和金发科技董事长袁志敏、董事会秘书宁凯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0年5月18日,金发科技发布《关于子公司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公告》,披露子公司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广东金发)于5月16日收到美国某公司(下称买方)关于KN95口罩的采购订单,订购金额9.7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68亿元)。

金发科技后续披露,买方未按照约定支付采购订单金额40%的前期款项。

8月10日,金发科技发布《关于子公司特别重大合同终止的公告》,披露该合同订单终止。

在回复上交所监管函中,就公司知晓相关情况的时间、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况这一问,金发科技表示,“2020年7月上旬,买方反馈下游客户市场变化较大,其监管机关对供应链和资金渠道审查趋严,曾就订单是否履行的事项进行沟通,但也表示货物买卖合同将继续有效。”

金发科技认为,公司未收到买方相关书面文件。因此,公司认为双方仍有继续履行合同的基础。从而,金发科技认为自身,“不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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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科技8月13日:关于特别重大合同终止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不过,此次广东证监局核查发现,“7月10日至11日,买方向金发科技发来电子邮件,表示要取消9.75亿美元的KN95口罩订单,后续金发科技多次尝试与买方沟通是否继续履约,但买方一直未予回复。”

金发科技9月23日: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这是《警示函》中首次披露的合同商谈细节,正是这个细节,成为广东证监局认定“信息披露违规”的关键。

这意味着,早在一个月前,买家便明确表示取消订单,而金发科技则在一个月后才对外披露合同订单终止的消息。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美国买方要求取消订单后的第二日,金发科技在7月12日还披露了公司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这一重大合同订单消息对金发科技的股价影响立竿见影。合同披露的第二个交易日金发科技涨停。金发科技在5月18日至8月7日之间累积涨幅43.28%。

订单告吹公告后,8月10日至今累积跌幅7.25%。

广东证监局认为,这一重大合同进展披露不及时、风险揭示不充分。

《警示函》称,金发科技在知悉买方拟取消重大合同订单的情况下,未及时履行重大合同进

展信息披露义务,未及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其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袁志敏作为金发科技董事长、宁凯军作为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尽管身陷巨额订单消失风波,但可降解塑料龙头金发科技依然受“限塑令”落地的利好而被市场所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