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9月21日,国务院印发《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明确,积极开展消费服务领域人工智能应用,丰富5G技术应用场景,加快研发可穿戴设备、移动智能终端、智能家居、超高清及高新视频终端、智能教学助手、智能学伴、医疗电子、医疗机器人等智能化产品,增强新型消费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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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发布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旨在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以新业态新模式为引领,加快推动新型消费扩容提质,努力实现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积极推动发展“互联网+服务”,围绕互联网医疗和药品网络销售等线上服务新模式给予重点扶持。

新市场格局加速形成

近年来,我国以网络购物、移动支付、线上线下融合等新业态新模式为特征的新型消费迅速发展,特别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传统接触式线下消费受到影响,新型消费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保障了居民日常生活需要,推动了国内消费恢复,促进了经济企稳回升。

不过,在新型消费领域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基础设施不足、服务能力偏弱、监管规范滞后等突出短板和问题同样存在。为进一步培育壮大各类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国务院办公厅此次下发文件,可以说为“互联网+”医药服务提供了顶层政策支撑。

《意见》要求:建立健全“互联网+服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加快社会服务在线对接、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积极发展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大力推进分时段预约诊疗、互联网诊疗、电子处方流转、药品网络销售等服务。

事实上,通过互联网获取药品因为方便、快捷受到公众青睐,由于药品销售环节直接关系到公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坚持“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始终贯彻“底线思维”,抓好药品经营监管工作,对于维护医药市场安全、保障公众健康权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含远程医疗)是推进区域医疗资源整合共享、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降低患者就医成本的重要举措,更是方便患者,维护患者与医疗机构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另一方面,医药分家、医保控费、带量采购、药占比控制等多措并举,医药行业监管制度改革不断落地,进一步压缩了院内市场空间,一系列针对医生处方和药品品规的限制性政策无疑给传统的院内医药营销带来了压力。

行业普遍认为,在院外医药零售市场,患者已经从关注价格到关注疗效,从关注可及性到在乎专业性,以及不断升级的多元化服务需求,零售终端面对全新的线上线下全场景竞争,合规发展、开放融合,多维度满足市场需求,全新的市场格局正在形成。

支付端改革进行时

随着医药电商、互联网医院等在线医疗用药服务市场发展,线上服务逐步延伸出视频、语音通话、O2O送药等多种方式,但收费和医保支付相关问题始终让部分患者保持谨慎态度。

可喜的是,支付制度结构性调整正处在改革进行时:

今年3月,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在特殊时期积极探索打通互联网医疗支付通道,进一步从支付端为“互联网+医疗服务”提供制度支持。

今年5月,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及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就技术项目、定价收费、财务核算等提出规范要求,巩固“互联网+医疗服务”在疫情防控形势中的优势作用,规范公立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行为。

今年7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等13个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重点扶持线上服务新模式,积极推动发展互联网医疗,鼓励在线购药模式。

业内专家分析表示,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医药平台新增的大量新用户不会到医院去看病再到药店买药,部分慢性病患者和常规轻症病患者会通过在线问诊后直接通过平台购药。

由于医疗机构管理和费用支付为属地管理,特殊时期线上诊疗取得的积极成果,支付制度改革或将逐步向全国各个城市铺开。据初步统计,目前江苏、贵州、甘肃、四川等省份全省或部分地区已出台远程医疗价格、报销等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来源:医药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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