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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建委消息,海淀共有产权房项目金隅尚林家园发布递补选房公告。

金隅尚林家园共计剩余3套房源,其中,面向申请人为海淀区户籍的无房家庭或申请人在海淀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配售的剩余房源共计2套(一居室1套,两居室1套);面向申请人为在海淀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配售的剩余房源共计1套(三居室1套)。

选房时间:2020年9月23日

选房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建材城东路8号金隅尚林家园展示中心

附公告原文:

金隅尚林家园共有产权住房递补选房公告

金隅尚林家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面向海淀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海淀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第一组)第1号至1192号,在海淀区国家高新技术、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的家庭(第二组)第1号至264号,在海淀区工作的非本市无房家庭(第三组)第1号至133号申购家庭已完成选房。

截止至2020年9月21日,金隅尚林家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剩余房源共计3套(房源明细详见附件1:金隅尚林家园剩余房源明细表)。其中,面向申请人为海淀区户籍的无房家庭或申请人在海淀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配售的剩余房源共计2套(一居室1套,两居室1套);面向申请人为在海淀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配售的剩余房源共计1套(三居室1套)。

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有关规定,对于剩余房源,按照摇号顺序号依次递补选房。根据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金隅尚林家园共有产权住房摇号结果的通知》及摇号结果,北京金隅程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于2020年9月23日前按照摇号顺序号的顺序通知审核通过的家庭参加递补选房活动。现将递补选房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递补家庭选房顺序安排

北京金隅程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在公证处人员现场监督下电话通知海淀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海淀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第一组)第1193号-1273号申购家庭,在海淀区工作的非本市无房家庭(第三组)第134号至153号申购家庭于2020年9月23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建材城东路8号金隅尚林家园展示中心进行递补选房活动。本次选房活动将由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全程公证。

二、选房时间及地点

1、选房时间:2020年9月23日

2、选房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建材城东路8号金隅尚林家园展示中心(附件2:金隅尚林家园递补选房场地位置示意图及温馨提示)

三、特别说明

1、因选房现场位于建材城东路8号院内,按照疫情防控需要,选房现场所有人员应服从统一指挥。当您进入园区及选房现场时,请您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保持1米间距,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手机“扫码”(个人近期行程轨迹查询)、出示北京健康宝“未见异常”绿码(北京健康宝首次使用时须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并进行人脸识别,请您提前注册)及信息登记工作。凡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或正处于隔离期的人员,我们将谢绝您进入。

2、申购家庭购房款计算方式:购房人的购房总价款=房屋建筑面积×销售价格。以本项目为例:如果申购家庭选择了一套建筑面积约为89平方米、销售价格为43600元/平方米的房屋,该家庭需要支付的购房款为89平方米×43600元/平方米=3880400元。

3、单身家庭(以金隅尚林家园项目申购登记截止时间为准)申请购买的,不能选择三居户型。

4、选房家庭具体到场时间详见附件3:金隅尚林家园递补选房到场时间表。

5、选房家庭应服从选房场地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和维护选房现场秩序。

6、选房家庭应携带以下材料到场选房:申请核验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户口簿、有效北京居住证或居住卡原件、个人征信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成员中有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的,应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军官证、警官证)原件和复印件、军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家庭情况材料。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还应提交《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如为集体户口,应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人及配偶(如已婚)提供的户口本中的婚姻状态应与提交的结婚证等婚姻材料保持一致。如家庭其他成员身份证为护照,需提供护照、护照中文译本公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婚姻证件为境外的,需提供境外婚姻证件中文译本公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7、选房必须申请核验人本人亲自到场,如因特殊原因确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选房。除上述第6条中需携带的资料外,受托人需携带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夫妻间代为选房,除上述第6条中携带的资料外,需携带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4)、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8、选房家庭应按《金隅尚林家园递补选房到场时间表》(附件3)中通知的选房开始时间提前30分钟到场等候选房。选房时,工作人员按摇号顺序呼叫选房人姓名,顺序选房。选房人未到场,视为迟到,由工作人员呼叫下一选房顺序号的选房人选房。迟到的选房人在选房截止时间前到场的,其选房顺序轮至其到场之时正在选房的家庭末尾。在当日选房截止时间10点前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9、进入选房场地选房的每个选房家庭不得超过2人。

10、每个选房家庭选房时限不超过3分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选房的,下一顺序号选房家庭可同时进行选房。

11、所选房源一经确认,不得更换。成功认购家庭不得更名和加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权利,且网签时购房人应与认购书保持一致。购房家庭为已婚的,应夫妻双方到场与北京金隅程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政府代持机构共同签订三方购房合同。

12、完成选房后,购房人应同时交纳人民币10万元(壹拾万元整)定金并签订认购书。选房现场只能刷购房人本人名下“银联”标记的储蓄卡(不能使用带有信用卡功能的储蓄卡),且只允许刷一张储蓄卡(该卡可满足单笔刷卡限额超过10万元,详情可咨询银行卡所属银行),同时购房人必须携带交纳定金银行卡的“本人卡”材料(银行流水、柜台存取款票根,材料上必须要有购房人姓名、全卡卡号。存折的流水不可以,必须为储蓄卡流水)。为保证顺利付款,除定金10万元外请多存10元以上,现场不收取现金、支票、转账及存款,定金计入购房款。如购房人未能在选房当日18点前交纳足额定金,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13、选房家庭完成所有选房手续后,应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与北京金隅程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如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并交纳购房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14、当项目出现退房房源,按照政策规定,北京金隅程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组织摇出选房顺序号后续家庭递补选房。届时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将在北京市海淀区政府网站发布递补选房公告,并根据房源数量以电话形式通知一定数量后续选房家庭。

四、特别提示

1、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和购房人本人签署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购房承诺书》,对通过隐瞒家庭信息、虚假申报、伪造材料等方式,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北京金隅程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申请核验人选房完成后,将再次审核选房家庭购房资格,申请核验人须如实申报家庭情况,凡不符合原选房所在组别要求的家庭,不得签约,取消本项目购买资格。

3、选房当日申购家庭需携带共有产权住房网上填写申请时的《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承诺书》,申请人必须本人签字确认。

4、选房当日如有申购家庭选定房屋后放弃该套房屋,经公证处确认后,释放该房源。

海淀区房屋管理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