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古代雅典时期的民主制度闻名遐迩,在那样的时代,这是一个具有进步意义的制度,对当今社会仍然具有借鉴意义。但是同样著名的,是它仅仅代表着少数人的民主,很多人依然没有民主地位,妇女便是其中之一。为了弥补这一空缺,当时也出台了许多其他政策,最显著的就是女性财产权利的提高。

一、雅典民主制度发达,但妇女却没有政治和法律权利,由于妇女观向同情和关切的转变,因此妇女开始受到城邦的保护

古典时期的民主制度十分发达,但是即使在如此发达的社会制度之下,妇女依然没有政治权利,也就是在社会上没有真正的话语权,不仅仅是妇女,当时的奴隶也同样没有政治权利,不同的是,妇女会受到城邦的保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提到雅典的民主制度,便会想起这是少数人的民主,广大妇女都被排除在外,"在雅典的民主体制之下,女性没有任何政治权利,法律上的权利也微乎其微是不争的事实。法律上,她们始终被视为接受家族中男性成员的保护"。

戏剧往往可以反映一个时代的观念,当时的许多戏剧家都以女性为主要角色,通过戏剧家们塑造的女性形象就可以窥探到当时雅典人们对于妇女的观念看法。

古典时期雅典著名的悲剧作家索福克勒斯,他的代表作《安提戈涅》就是站在一名女子的视角去看待问题的,他把她塑造成了一个勇敢、坚强、不畏惧权威的形象,这体现出了他对于妇女的同情和一定程度上的认可。

但是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在他笔下的伊斯墨涅依然保持着卑微的观念,也就是认为女子永远斗不过男子。在索福克勒斯看来,女子是要服从于男子的

在这个层面上有所进步的是欧里庇得斯,在那样的时代,丈夫出轨是很正常的行为,男子往往要求女子忠诚而自己却不需要做到,但是在悲剧《美狄亚》中,女主角美狄亚面对负心的丈夫,她勇敢的提出了反抗,大骂丈夫"坏透了",而不是一味地忍让。

这就可以体现出作者对于妇女地位的极大同情,他借美狄亚之口,表达了他对妇女遭遇的关切,实际上这些便反映了男性妇女观的转变

最后在有所争议的著名哲学家柏拉图的著作《理想国》中,他肯定了女性的优秀之处,主张女性和男性要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虽然他的观点不够完善,但是就当时的时代环境而言,这是一个极大的进步。

由此可见,古典时期的妇女在现实中是没有政治和法律上的权利的,但是在当时,已经有很多人开始表达出对于妇女的同情。

这种同情跟随时代的发展日益深刻,从最开始的同情但歧视到后来的主张权利,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期间,城邦也开始有所作为,建立了对妇女的保护制度。

他们提高了妇女的经济地位,赋予她们经济权利,以此来弥补她们在政治法律上权利的缺失。

当时所提出的妇女经济权利,主要可以分为两种,即财产经营管理权和财产继承权

二、雅典时期女性经济地位提高主要在于给予的财产权利,这些权利的使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嫁妆、遗产继承、经济活动

这种宣称是保护妇女的经济权利制度虽然建立了,但它在提高妇女地位好像并没有发挥很大的作用,妇女仍然处于底层

在古典时期,妇女的活动范围比较局限,行使经济权利的场所基本上都是在家庭中,涉及社会领域的极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能够体现妇女经济地位的活动,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

嫁妆在雅典社会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习俗,哪怕家庭贫困,也必须给女儿准备一份嫁妆。

在雅典社会中,不能为妇女提供出嫁妆的男人是会被鄙视的,会被认为是家徒四壁或者抠门的人,这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道德责任,所以如果一个男子知道自己付不起嫁妆,他就不会生养女子。

名义上妇女享有嫁妆的所有权,但实际上这是名存实亡的权利,在出嫁前,父家的嫁妆妇女无权过问,婚姻开始以后,嫁妆也只是一种与父家的联系,法律规定在婚姻结束以后,嫁妆需要返还妇女,但是妇女在离婚上并没有决定权。

丈夫可以拿着妇女的嫁妆随意投资,最后只需根据法律规定给予妇女18%的收益即可,而当丈夫去世后,嫁妆会直接给他们的儿子继承。

除了嫁妆以外,雅典妇女可以获得的最大财产便是遗产继承,而且大多数时候数额都超过嫁妆。当时雅典的城邦观念浓重,亚里士多德说"超出日常生活的需要,又数个家庭组成的共同体就是村庄",而城邦便是由村庄组成的。所以作为最基础的家庭格外受重视,因此女继承人是必不可少的,她需要维系家族财产的传承

实际上女继承人对于遗产是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的,当某位已婚女子成为女继承人后,她必须同现在的丈夫离婚,和近亲男性结婚,以此来保证遗产在家族范围内存在,这是一个完全不顾女性意愿的决策,让很多女性十分痛苦

在遗产继承中,女性永远排在男性之后,而且没有权利继承土地,至多可以享用土地,所以女继承人其实也很不好当。

还可以体现出妇女经济地位的便是她们的经济活动。雅典妇女的主要经济活动区域都是在家庭中,对于上层社会的妇女来说,她们最主要的任务就是管理家务,不仅要管理家庭还要管理财产,而且不得参加不必要的室外经济活动。她们更像是管家婆,督促仆人的活动,而在她们外出时,便会遭到仆人的监视。

下层社会的妇女因为家庭贫穷,不得不外出打工补贴家用,但是规定严格,在梭伦改革中,"他提出,妇女在外出的时候,穿的衣服不许超过3件,所带饮食价值不许超过1奥波尔,饭篮不许超过1肘。"而且她们对自己所得的劳动成果没有分配权利。

通过以上的内容可以看出,虽然城邦对妇女的经济地位有了一定提升,给予了一定的经济权利,但是依然可以看出妇女处于极大的不平等状态中,她们还是依附于男性

三、财产权利的增加看似是妇女经济地位上的提高,不过却更加体现妇女的地位低下,这个决策促进了女性意识的觉醒,为女权运动奠定了基础

随着这种表面上称为"提高妇女地位"的制度不断发展,很多公民对妇女的同情愈加丰富,就如同柏拉图一样,开始有人为妇女伸张合理的权利。

但是在这种经济财产权利上,妇女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地位,首先在制度的规定上,妇女就已经占了下风,在制度的深层含义中,她们依然是依附于家中男子的。

在嫁妆上,很多家庭没有经济能力,甚至会在女童出生后就丢弃,而且妇女对嫁妆也无权干涉,她们虽说对嫁妆有所有权,可是丈夫却可以随意对这笔财富使用投资,最后支付妻子很少的一笔钱即可。

所以嫁妆的真正意义更像是与父家的一种联系,是用于带给丈夫的一笔财富,妇女更像是中间人,也就是一种媒介

对于拥有使用权的遗产继承,妇女也完全没有自主意识,很少有家庭会使用女继承人,一般来说,当一个家庭没有男性继承人时,这个家族便会寻找一个养子,也就是即使选择一个外族男性,他们也不愿将遗产给女性继承人。

当家中有未成年的男子时,一般都是先将遗产给已经成年的姐姐,然后等男子成年,就会转交给男子。

这就很明显的体现出了,女性继承人仅仅是维系家族财产得以延续的工具,她们对继承而来的遗产没有话语权。

由此可见,虽然有相关的制度想要弥补女性在政治权利上的不平等,但是这些制度没有起到提高女性地位的作用,它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以男性为中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所以即使城邦开始保护女性,但是妇女的地位依旧十分低下,她们没有自主权,仍然是男性的附属品,在外出、财产使用上依旧没有自由。

但是这些妇女财产权利也不是毫无优点,这些制度导致了很多女性意识开始觉醒,为后来的女权运动奠定了基础,在当时已经具有较大的进步性。

而且政府在很多地方,相较于以前,在对待妇女方面已经更加温和,如果有妇女实在付不起嫁妆,有时候政府还会支持一部分。

结语:

综合上述,可以发现城邦保护妇女的政策对于她们地位的提高并没有实质性的帮助,妇女依然生活在男性的掌控之中,依然是依附于男性的。

不过嫁妆的出现给了女性生活保障,而且离婚时还可以收回,对于当时的女性可以说是一种间接保护。在另外几种经济权利中,就可以十分明显的看出女性地位的低下,在经济上并无话语权。

然而这种制度虽然没有太大作用,但它显现出的是城邦和政府开始在保护妇女权利,有了对于妇女地位提高的意识,这是此处最大的进步之处。

由于男权社会的存续过久,所以导致了女性地位低下,但这是显而易见的错误看法,人人生而平等,这才是我们现在应该宣扬的正确观点。

参考文献:

《雅典政治》

《法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