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子女乃父母的私有财产,父亲对子女有生杀予夺之权。父亲有权拒绝接受一个新生儿,可以结束他的生命或将他遗弃……”这是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中对父子之间权力关系的认定。在这个一直以父权为主的国度,父亲拥有对孩子的支配权甚至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惩罚和处死孩子。

儿童在古罗马的地位让人不禁慨叹,这与当时古罗马的社会形态、经济基础和政治格局都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所以伴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古罗马社会形态发生巨大改变,儿童地位也由此发生了变化。弃婴、杀婴等社会问题得到较好的控制和解决,人们从内心深处认可了儿童的社会地位。

在古罗马时期因为传统观念的影响,使得儿童成为社会地位最低下的一种人,没有权利甚至还丧失了生命安全的保障

在古罗马这样的父权至上的国度,家庭关系中任何人都要听从父亲的安排,尤其是孩子。在古罗马人的定义里,儿童是指自由生育出来的、没有满17周岁的孩子,在还是儿童的时候,他们没有任何权力选择想要的生活,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成为了父母的财产。当父母没有钱维持生计的时候甚至会卖掉自己的孩子以此换取生活。这样的行为在古罗马非常常见,已经成为一种风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十二铜表法》是约束古罗马人行为的最有效武器,但是在法律中肆意给父亲控制家庭成员的权力,这样一来就没有人认为欺压、虐待儿童是什么不对的事情了。

“父亲可以卖掉孩子,可以将他抵押给别人,或者让别人收养。儿子犯错,父亲有权鞭打、监禁甚至处死儿子……按照自己的意愿为子女安排婚姻。”

在农场中工作的儿童大多数是被父亲强制安排在那里的,儿童完全沦为父亲的财产,不被当作一条鲜活的生命。出现这样情况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古罗马人的生育观念中,认定了生的孩子越多的人就越能受尊重,在经济基础不太好的年代和国家,只有靠着劳动力才能够维持生计,保证家庭的收入。

在公元前5世纪,一个普通的古罗马平民有九个孩子,他本身就因为这九个孩子有了一些人气。结果九个孩子又为他生育了27个孙子和8个孙女,这样他的地位就更高了,加上个曾孙辈的29个孩子,简直是大户人家,子孙满堂。由此获得了很多人的尊敬和羡慕,即使是在贵族世界里也是以多子多福来定义的。

贵族昆图斯就曾经因为自己的祖父生育了很多儿女而在念悼词时骄傲万分,说他的祖父当时受到了很多人的敬重,自己也为之感到自豪。当然,大多数贵族是不愿意生过多孩子的,因为他们本身就没有经济方面的压力,生了孩子反而还要降低自己的生活水平,多了一个吃饭的人。在小普林尼年代,所有人都想着没有孩子的好处,已经不会再把多子多福挂在嘴边。

古罗马在向外扩张的道路上越走越顺畅,城市化的迅速发展使得社会形态发生重大变革,也改变了儿童的社会地位

早期罗马的政治是建立在血缘关系上的,这样的结构使得罗马的政治局面显示出狭隘、极端的面貌,非常不适合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城市化运动改变了罗马的政治体系,使得罗马社会发生了巨大变革。因为从之前的血缘政治逐渐转化为了城邦政治,越来越多的城邦被罗马人征服,那些别的城邦的居民能够获得和罗马人同样的公民地位。这就让罗马本来的社会意识形态被迫中止,权力和地位也进行了重新洗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在城市化影响之下,儿童的权利得到更好的保障,因为一批新的城市、新的理念的加入使得原有的罗马统治秩序受到影响,人们对于古罗马时期父权至高的法律有了反抗和怀疑。城市由一家独大的统治模式也逐渐变成了管理地方事务的自治单位,越来越朝着现代化方向迈进。

家庭的政治性弱化之后父亲在家庭中已经不再具有呼风唤雨的绝对实力,加上元首制的出现更是让家庭成员解脱了父系统治的枷锁,社会迎来新的气息。这一点在儿童地位上表现得更加明显。传统意义上的儿童是父亲的财产或者说“奴隶”,因为完全受到父亲的支配,连生死也没有主动权,但是经历了城市化变革之后儿童也有了自己独立的想法和权利,因为奴隶制商品经济破坏了之前的以家族为核心的生产模式。

当家家户户都有了可以随意差遣的奴隶,那么自然就不会使用童工。甚至在罗马,一些家庭比较富裕的人,父亲对于财产的掌控有些吃力,也会选择让一部分财富给子女管理,其中最突出的管理模式就是开店铺、经营作坊或者进行航海贸易。此时已经能明显感觉到经济水平的提升对家庭关系也有很大的改善。

多子多福的思想本身就是因为受到经济水平的限制,家里没有足够的劳动力和维持生计的粮食。此时奴隶制的发展就此解脱了儿童,让儿童在家庭地位方面有了转机。很多罗马人的餐桌上都有了金银质地的餐具,餐桌也逐渐变得豪华大气起来,儿童可以作为家庭的一员上桌吃饭,这是他享受权利的最初一步。

休闲娱乐过去一直都是父亲的专属,而且娱乐设施也不够完善,孩子根本没有童年,现在罗马不断扩张、吸纳外界的养分,也逐渐重视起了休闲娱乐设施的建设。早期罗马人因为忙于战争或者农田,一直都没有把健身活动放在眼里。现在战争的情况越来越少,反而导致罗马人的身体状况变差。在新一批运动和娱乐器材到达罗马之后,孩子们也有了更多的玩耍空间和项目。

根据统计,在公元1世纪的时候罗马人的平均娱乐时间为每年66天,其中还包括因为贫富差距过大导致的数据不公平因素。但是等到了公元4世纪时情况就完全变了,每年运动和娱乐的时间增长到175天,这已经是非常显著的提升了。说明在公元4世纪时,罗马人的休闲生活已经占据了全年的一半,在世界范围内也是惊人的数据了。

除了一些基础设施广泛运用,更多的还是罗马政府的功劳,他们会不时举办一些活动,比如角斗比赛、海战、赛车等等,不断丰富罗马人的文娱生活。儿童项目是这样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受益最多的,因为他们原本的娱乐设施几乎为零,所以当整个罗马都铺满了儿童的游戏设备,就已经在向全体公民宣告,儿童的权利被释放出来了。

经济得到稳定发展之后家庭关系也逐渐缓和,国家规定儿童应有的权利不允许被任何人侵犯,此时杀婴、弃婴现象才得到遏制

造成早期古罗马人弃婴、杀婴的原因其实有很多,比如父亲掌握生杀大权,那么如果孩子长相丑陋或者没有获得父亲的青睐,那么就有可能被处死。在公元前450年,《十二铜表法》就已经详细说明:

“对奇形怪状的婴儿应即杀之。”

当时的古罗马人对于生育并没有多少限制,反而是越多越好,所以那些不受大人喜爱的孩子即使消失一两个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威胁。但是到了城市化发展迅速的四世纪就完全不一样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从生育孩子的数量上说,此时远远低于公元前的时候。这就导致家庭格外关注留存下来的孩子,甚至还会出现溺爱的现象。这些被溺爱的孩子,比如雷古拉斯的儿子,有时候比成年人拥有的还要多,“几匹套辕的小马,几匹会马术的马,大大小小的几条狗,几只夜莺、鹦鹉和乌鸦。”

早期人们的性别观念也比较偏激,在父权社会自然不会把女孩子放在眼里,所以在弃婴和死婴中大多数都是女孩、奥古斯都时期女孩的嫁妆制度让很多家庭无法承担,所以遗弃女婴成为改善家庭状况的一个手段。这当然会导致社会上男女比例失调,然后造成一系列社会问题。在经济得到发展之后这样的社会问题才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女孩的权利也得到了保障。

公元2世纪国家颁布了法律,严厉批评那些堕胎的家庭,从法律层面制约他们的行为,将堕胎列入违法犯罪的行列。总的来说,城市化是一个兼具破坏和重建双重意义的进程,有新的事物产生自然就会抵消掉之前的某些习惯,儿童在父权的魔掌中脱离开来,拥有了自己的权利和地位,这是时代进步的表现,但也同样值得我们深思。

参考文献:

《古代法》

《罗马文化》

《希腊罗马名人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