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长到家里看望我们,您说的话让我们心里热乎乎的……”近日,失去儿子的徐某某和苏某某两位老人接过辽宁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成林送来的救助金,不停地说着感谢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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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成林(右一)到命案受害家庭走访慰问

李成林是两位老人的儿子被害案的承办人。他专门从沈阳赶到320多公里外的庄河市,走访慰问两位老人,并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元。

这起命案发生在2018年10月21日上午9时许。徐某某和苏某某的儿子徐某辉家发生一起惨案。两位老人赶到时,儿子徐某辉仅说了一句话便撒手人寰。此时,屋里满地是血,儿媳于某某也被砍伤,两个年幼的孩子躲在角落里,大孙女还在不停抽泣着。两位老人一问才得知,大孙女被“欺负”了。原本幸福的一家人,就这样阴阳两隔。被告人张某某因犯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罪,数罪并罚,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年7月初,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这起案件让被害家庭受到巨大打击,不仅需要进行司法救助,还需要协调多家单位一起开展帮扶。李成林作为案件承办人,亲自办理了这起司法救助案。

经深入了解得知,徐某某一家六口人。徐某某和妻子苏某某均系农民,已年近七旬。儿媳于某某偶尔打零工,大孙女16岁,小孙女8岁,均未成年。徐某辉生前是家里主要劳动力。

案件发生后,于某某头、面部及手部被砍伤,构成两处八级伤残、一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后续还需要进行治疗,根本无法外出务工。大孙女的心理遭受严重创伤,出现抑郁倾向,不想继续读书。

父母老年丧子、妻子失去丈夫、孩子失去父亲,这个家庭不仅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精神上也都受到了严重打击,陷入困境。

李成林认为,被害人徐某辉的大女儿是张某某故意杀人、强制猥亵案的被害人,案发时系未成年人,张某某的犯罪行为使其心理遭受严重创伤,现辍学在家;小女儿年幼丧父。同时,徐某辉被侵害致死,妻子于某某被打成重伤无法外出务工,家庭失去生活来源,因案致贫。徐某辉的父母年事已高,生活十分困难。这个家庭符合相关规定,建议给予徐某某一家国家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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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救助人签字领取司法救助金

发放司法救助金后,李成林又与庄河市民政、教育、妇联、扶贫办等部门负责人沟通,研究制定了徐某某一家的帮扶计划。

目前,辽宁省检察院已接到当地的帮扶救助反馈:教育局决定免除徐某某小孙女今后上学的相关费用,并会同人社局征求大孙女意见,安排她学习美容美发技能;民政局与扶贫办正在积极为徐某某老两口申办低保。

今年以来,辽宁检察机关与该省教育、民政、人社、扶贫开发、医疗保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沟通联络,共同制定了《关于建立完善命案受害者家庭成员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统一规范相关救助工作流程,实现了对命案受害者家庭成员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社会帮扶等协同救助格局。截至目前,该省三级检察机关共走访命案受害者家庭82户,为42户命案受害者家庭的8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75.5万元,给予社会救助15户,涉及民政、教育、扶贫办、残联、人社、妇联等部门。(辽宁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