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辽宁省车险综合改革正式实施。记者当天采访获悉,商业车险保费计算方法随之“出炉”,车主保费分别由保险公司自主定价系数和由车主无赔款优待两个系数决定。

9月19日零时26分,平安产险公司沈阳地区车险综合改革后的第一张商业车险保单正式确认投保,一位潘姓车主投保了车损险以及保额2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

记者从保单上看到,车损险的保险金额为5.2万元,基准保费为1287.47元;三者险的保险金额为20万元,基准保费为1198.39元。两项保费合计为2485.86元,但实际收取金额为1540.49元。

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改革后,车险保费在基准保费基础上,乘以自主定价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两个系数,得出的金额即实际支付的保费。其中,自主定价系数由保险公司视客户情况给出,标准为0.65至1.35;无赔款优待系数由车主最近三年出险情况确定,标准为0.5到2.0。这也就意味着,对车主来说,如果出现两个系数同时最高的极端情况,实际支出保费为基准保费的2.7倍,如果同时可以享受到两个系数的最低标准,则保费相当于打了3.25折。

新闻延伸

无赔款优待系数分10级

保险公司根据客户近三年投保及出险情况确定无赔款优待等级和系数,共划分为10个等级,系数范围为0.5至2.0。具体为:

首年投保,对应系数为1;连续4年及以上投保且没有发生赔案,对应的系数为0.5;连续投保3年且没有发生赔款,等级为-3,对应的系数为0.6连续投保2年且没有发生赔款,对应的系数为0.7;连续投保1年且没有发生赔款,对应的系数为0.8;上三年发生1次赔款,系数为1.2;上三年发生2次赔款,系数为1.4;上三年发生3次赔款,系数为1.6;上三年发生4次赔款,系数为1.8;上三年发生5次赔款,系数为2。

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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