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位于龙泉驿区阳光城阳光大道8号四川星原房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昂世半山观邸商品房交房多年,未给业主办理产权证,官方调查后作出回复。

网友在爆料中称,2016年12月购买位于龙泉驿区阳光城阳光大道8号四川星原房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昂世半山观邸商品房,2017年8月交房,时至今日,开发商将代收业主的契税,维修基金等费用挪作它用,一直不交房管局,造成无法办理大产权。现在开发商又准备解封该楼盘已查封的车位出售。望领导百忙之中能关注此事,成立资金监管,用于缴纳税费,完成小区大产权办理,从而让老百姓花半生积蓄购买的房屋,有真正属于自己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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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龙泉驿区规自局查实,同安街道阳光大道8号“昂世半山观邸”的房屋,截至2020年9月2日,未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开发企业应在完成首次登记后,与业主共同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若开发企业怠于履行义务,未按合同约定配合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经与项目开发企业联系沟通,目前开发企业正积极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将于近日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待开发企业向区住建部门缴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并完善维修资金关联手续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依法依规办理并颁发该项目的《不动产权证书》(大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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