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兴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对部分城市路段实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公告如下:
新增以下禁停路段:
1.文林路(孙金路——中和路)路段;
2.中和路(文林路——红星路)路段;
3.红星路(五里路——中和路)路段。

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机动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的,处100元罚款,记3分。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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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违停抓拍管控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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