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要闻

01

9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显明,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谢勇一行到贵州高院调研。徐显明一行先后视察了贵州高院诉讼服务中心、法治文化建设以及科技法庭。在诉讼服务中心,听取了全省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情况汇报。随后,调研组一行与贵州高院领导班子、厅级干部、部分部门负责人以及中基层法院代表进行了座谈。座谈会上,贵州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汇报了全省法院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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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9月15日,省法院举办院机关“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专题讲座,省法院党组成员、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组长佘诚为全体干警进行授课,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唐林主持会议并就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出要求。

03

9月16日,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唐林率队到罗甸县木引村开展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暨送法下乡活动,并与木引村村支部开展支部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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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9月14日,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第四次工作调度会,认真总结分析当前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标对表年初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奋力攻坚,确保全面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传灵作了题为《对标对表 奋力拼搏——全力以赴完成执行工作全年任务》的讲话。

05

9月16日,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江波到所联系的印江法院一支部参加“支部活动日”活动,并调研指导党建工作。

06

2020年1月至8月,全省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和摘要信息总计 347131 篇;庭审直播总数为 175663 场,在全国各省份中排名第 4位;应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案件数 385506件,已公开案件数 385506件,公开率100%。

审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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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榕江县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公开开庭审理韦某某等6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宣判后其中一名被告人杨某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近日,案件经二审判决维持原判。一审判决生效后,榕江县法院已将6名被告人交付执行刑罚。该团伙纠集者韦某某犯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5万元,其余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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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中院通过“专班统筹”、“专项机制”、“专业模式”、“专职队伍”,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质增效。“专班统筹”:建立“一级统全局、二级专指导、三级重审判、四级强保障”的“四级联动”工作专班;“专项机制”:率先在全省制定《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基本证据要求》《关于办理涉黑涉恶财产刑执行案件的指导意见》等制度;“专业模式”:着力探索“1案件、1专班、0事故+若干工作方案”的“110+N”涉黑涉恶案件审判模式;“专职队伍”:抽调13名业务骨干组建专家人才库、18名员额法官组建6个专业合议庭,由院长、主管副院长、庭长担任审判长。截至目前,全市法院一审二审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81件,审结69件,结案率85%。其中,“8·29”“8·17”“5·09”等重大涉黑案件在限定期限内平稳审结,社会反响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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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

▲9月11日,印江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印江自治县教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江航军受贿一案。被告人江航军在担任印江县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77.8624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江航军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根据被告人江航军犯罪的事实、性质和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主动缴纳罚金等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被告人江航军从轻处罚。遂当庭判处被告人江航军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近日,赤水市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龚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并责令其退赔人民币 79.39 万元返还被害人。被告人龚某在2017年6月至11月期间,采用虚构工程项目、编造事实等手段,先后实施诈骗作案七次,骗取被害人冯某现金人民币共计 79.39 万元用于挥霍和支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的事实,并提供虚假的建设工程项目土地(地皮)等手段,先后七次骗取他人现金人民币 79.39 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据此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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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六稳”“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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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工作

▲近日,息烽县法院执行法官采取“蓄水养鱼”的办法,善意执行,圆满执结一起借贷纠纷案件。在接到申请执行人反映的线索后,该院执行干警奔赴被执行人钟某家中,依法查封了钟某养殖的2头母猪及所生的9头小猪。鉴于钟某一家收入多半靠饲养家畜,且被查封的猪是钟某经营养殖的“本钱”,承办法官颜丽霞决定灵活采用执行措施,经过辛苦努力,终于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申请人同意钟某只卖掉部分小猪,留下母猪和其余小猪继续蓄养,从而让钟某能够继续养殖以分期还款。协议达成后,钟某主动将小猪售卖,除留下部分饲料钱外,已向蔡某支付了8000元案款,余款将在下一批小猪出生售卖后全部付清。

▲9月16日,凤冈县法院依法对两名拖欠民工工资的失信被执行人杨某、白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2019年杨某、白某雇佣10名村民为其承包的线路安装工程做工。工程完工后,二人迟迟未支付10名村民工工资总计9万余元。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按期还款协议。到期后,杨某、白某拒不履行付款义务。10名村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二被执行人,二人均以自己没有履行能力为理由搪塞。8月21日,杨某、白某被传唤至法院,执行法官向他们阐明了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后果,二人承诺9月15日前付款,这一去便杳无音信。9月16日,二人再次被传唤至法院,然而二人置若罔闻,又以未结算到工程款为由,表示无钱支付工资款。鉴于其顽固态度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决定对二人司法拘留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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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基层法院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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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兴义市法院组织全院干警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度推进会。

02

9月15日,玉屏县法院组织干警到帮扶村——田坪镇金竹村开展扫黑除恶、禁毒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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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贵阳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诉讼服务体系现场会在南明区法院召开。

04

9月17日,黔东南中院召开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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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遵义中院审议通过了《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要素式审判指引(试行)》,并召开全市法院要素式审判方式改革启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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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黔南中院首例适用简化程序审理的贵州黔南金盛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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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遵义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立案、多元解纷、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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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泉市法院集中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深入5个基层村镇共开展了6场次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宣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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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顺中院组织党员干部到帮扶村油菜湖村联合开展《民法典》宣讲主题党日活动。

法院故事

贫困户”岂是抗拒执行的“挡箭牌”?

“我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我没得钱,哪个敢动我家房子,我就要哪个躺在我家这里!”被执行人文某某面对前来查看现场的雷山县法院执行干警,情绪激动地威胁道。

据悉,该案是雷山县法院执行的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文某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拆除其超出该户地基的建筑物而被申请执行。因文某某威胁阻碍执行干警,该院依法决定对其处以十五日司法拘留的处罚。但考虑该案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均系建档立卡贫困户,为统筹做好脱贫攻坚与执法办案工作,经该院执行法官列席会议讨论,对该案决定暂缓执行和暂缓实施拘留,尽量争取多方沟通协调方式对该案进行妥善处理。

(依法拘留被执行人)

2020年9月10日,在多方协调无果后,雷山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实施拘留措施,并继续对被执行人发动法律宣传攻势,使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同意履行拆除房屋的义务。他提出,目前家庭困难,缺乏拆除房屋的部分费用。

(召开执行协商会议)

为圆满执结该案,该院干警再次组织乡政府、政法委、村两委、基层网格、帮扶干部、申请执行人等多部门多人到法院对该案进行协商,最终合议制定了由乡政府和乡政法委协调资金补助被执行人,由其家属在被执行人被拘留期间自行组织人力拆除房屋超出部分的方案。该案矛盾最终得以化解和执行,既不影响脱贫攻坚大局,同时维护了法律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来源:雷山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