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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北省公安厅印发《关于表扬全省公安机关防汛抗洪救灾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报》,荆州市公安机关共有4个先进集体和15名先进个人受到通报表扬。
据了解,今年入梅以来,荆州市遭遇6轮强降水,较历史同期1.4至2倍,已超1998年总梅雨量。荆州境内的“一江两湖四河十渠”水位持续上涨,相继超警戒、超保证水位。“汛情就是命令”!荆州公安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闻汛而动、快速响应,全面启动一级勤务,广大公安民警第一时间奔赴抗洪抢险救援一线,竭尽全力抗击洪水,守护百姓平安,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汛期累计投入防汛救灾警力1.35万人次、车辆3300台次,救助转移群众1.2万人次。
在与洪水奋战过程中,涌现出了一批不畏艰险、冲锋在前的模范集体和个人,充分展现了公安民警忠诚履职、勇于担当的良好形象,赢得了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肯定和赞誉。为激励斗志、鼓舞士气,湖北省公安厅决定对近期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其中,沙市区公安分局观音垱派出所、文旅区公安分局纪南派出所、公安县公安局毛家港派出所、交通管理局三大队十一中队等4个单位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防汛抗洪救灾工作成绩突出集体”;荆州区公安分局警务保障室王志宏、沙市区公安分局锣场派出所江岳、开发区公安分局滩桥派出所陈剑明、文旅区公安分局治安队梅峰、高新区公安分局太湖派岀所张运欣、江陵县公安局马家寨派出所黄文、松滋市公安局老城派出所何维、公安县公安局南平派出所罗运华、石首市公安局笔架山派出所伍行权、监利市公安局三洲派岀所张哲、监利市公安局白螺派岀所邹国涛、洪湖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李友明、洪湖市公安局滨湖派岀所荣爱军、交通管理局二大队五中队朱辉、交通管理局一大队二中队洪亮等15名民辅警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防汛抗洪救灾工作成绩突出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