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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时租户索要500万动迁补偿

这种原以为是天方夜谭事情

居然真实地发生了

还就发生在我们身边

15年前的2005年

王某以月租金1000元的价格

从中海工业有限公司外轮修理厂

租下了昆明路1257号门面房

王某在这里开了一家

大自然水果店 卖起了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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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

昆明路1257号所属的

蒋家浜地块实施旧区改造

外轮修理厂根据与王某的约定

于2017年10月9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根据相关动迁补偿政策

有营业执照的被征收房屋

可以获得动迁补偿

王某租赁的门面房

按政策可以获得5万元的动迁补偿

外轮修理厂为了补偿王某的经营损失

也愿意再支付王某10万元

但王某却对这15万元动迁补偿不满意

他想要更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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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王某上诉到法院

要求30万元的拆迁补偿

败诉之后王某狮子大开口

要求一次性补偿500万元人民币

第一个是营业执照的费用

第二是停业损失的费用

第三个是装潢的费用

叠加要求补偿500多万元

一年租金1万多块

能够遇到拆迁补偿15万

正常人早就开开心心搬走

去其他地方另起炉灶了

王某500万拆迁补偿的要求

肯定是无法得到满足的

随后他就长期霸占房屋

继续经营水果店

这一占就是2年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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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霸占房屋不肯搬走

外轮修理厂因此将王某告上法庭

要求其尽快搬离门面房

上海杨浦法院在2年多时间里

多次责令王某搬离

但是王某一直不配合

对法院将其列入失信人名单

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也不以为然

9月17日上午

在催告两次无效的情况下

杨浦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对王某及其承租的门面房进行了强迁

王某被法警控制

门面房里的所有物品被打包、封存、搬离

门面房也贴上封条

杨浦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杨旭表示

“王某没有享受动迁补偿的资格

他是不符合政策的

他没有享受补偿的主体资格。”

据了解,王某应得的5万元动迁补偿款

已经在杨浦区人民法院账户中

强制搬离手续完成后

他依然能拿到这笔动迁补偿

如果在强制搬离过程中

王某拒不配合

他还有可能受到司法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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