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17日下午14点许,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号发布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督导组通报鲍某某涉嫌性侵案调查情况”。据通报,经全面深入调查,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某某的行为构成性侵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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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于鲍毓明涉嫌性侵“养女”的事件,在2020年4月份一经曝光后引发社会极大关注,对于这起事件,最开始是由鲍毓明所谓的“养女”捅破之后,有关于鲍毓明身为养父的禽兽行为不当,逐渐引发网友愤慨,然而对于这起事件经过法院宣判,目前发生重大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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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4年4月至2015年2月,鲍某某在网上多次发布“收养”信息,2015年9月开始,韩某某为改善生活条件,通过QQ等多次发布“寻求收养”信息,并与多人联系商谈收养事宜,二人就这样以“收养”的名义开始发展为两性关系,在2019年6月份二人关系破裂,其间二人实际共同居住生活150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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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与其说这件事情是“养父性侵养女”,不如说是“有钱人包养情人”,二人本就心知肚明,只不过以“收养”的形式来作为他们之间关系的一种掩护,然而在二人交往的过程当中,鲍某某并不知道韩某某的真实年龄(恋童实锤),而实际上韩某某真实出生日期为1997年10月份,今年已经2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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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某某当时与鲍某某见面时已经年满18岁,因此不属于法律特殊保护的未成年人,而且双方之间的关系完全是建立在“收养(包养)”基础上所达成的“合理同居”,所以这起事件鲍某某行为失德确实如此,而所谓的“受害人”韩某某,其实品性同样不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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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网友估计也没有想到,这起案件竟然“全员恶人”,目前根据司法行政部门的调查,美国人鲍某某虽然其行为不构成性侵犯罪,但是鲍毓明在华期间违反了律师职业管理有关法律规定,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三条、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公安部门决定对鲍某某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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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这起案件的结果,鲍毓明与养女之间完全是达成了一种共识,与强奸、性侵无关,同时养女韩某某在年龄上作假,将自己1997年10月出生,改为2001年8月出生,虽然鲍毓明当初选择收养(包养)她的时候,并不知道养女的真实年龄仍与其发生关系,但是韩某某当时的那个年龄已经年满18岁,因此并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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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由于这起事件的影响甚广,因此在有关部门介入调查之后,发现鲍毓明在2006年取得外国国籍后隐瞒不报仍以专职律师身份执业,涉嫌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因此依法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并且根据我国出入境管理法依法执行对其驱逐出境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