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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 淇滨区纪委 监委通报两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一、大赉店镇东七里铺村党支部书记吴海平、村委会主任吴太让、村支部委员兼报账员刘永军虚报套取占地补偿款,吴太让违规截留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2015年12月,在鹤壁供电公司建设“卫河—庞村”110千伏输电线路过程中,时任东七里铺村党支部书记刘永军、村委会主任吴太让、村委委员兼报账员吴海平共同虚报套取临时占地补偿款2000元,事后三人私分;2012年至2015年,吴太让在负责本村危房改造工作期间,私自截留和收受5户村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2500元。合并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7月,吴海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吴太让、刘永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二、钜桥镇马常村党支部原书记王明义,党支部委员王明顺,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兼报账员周云芳等人虚报骗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虚报套取村账资金等问题。2011年秋,时任马常村党支部书记王明义与时任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兼报账员周计顺共同商议,编造虚假申报资料,以安装自来水项目名义骗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5765元,用于支付村内其他开支;2012年底,王明义与时任村委会主任王明顺、村委委员兼报账员周云芳商议,共同编造虚假申报资料,以建设石渠项目名义,骗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9850元,用于支付村内其他开支17934元,结余1916元被周云芳据为己有;2013年1月至2014年1月期间,王明义与王明顺、周云芳共同商议,以村务用工等名义虚报套取村账资金14920元,其中用于支付村内其他开支3807元,剩余11113元被三人私分。2020年7月,王明义、王明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合并其他违纪问题,周云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周计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来源:清风鹤壁

统筹:靳丽娜

总值班:冯丽敏

监制:李宏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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