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很多人因为上大学或者工作等原因,把户口迁往城市。这在前几年是很普遍的现象,毕竟每个农村人都希望走进城市,在城市安家落户,那城市的户口也是必不可少的。

笔者上大学那一年还很流行把户口迁到学校,我很多同学的户口都迁到了学校。工作的时候也有很多人把户口迁到公司。在过去的十几年中,农村人就从2000年的8.08亿人减少到2019年的5.52亿人,并且农村人口流出的两亿多人里,大部分都是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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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父母是农村户口,孩子是城市户口的现象是很普遍的,当然很多孩子也是希望父母能跟着去城市生活,但是很多父母在农村生活了大半辈子,去城市生活也不适应,加上城市的空气也不好,平时也只能待在房子里,对于老年人来说确实太无聊了,对于老年人来说,还是生活在农村自由自在。

当然现在人们都已经开始向往农村的生活,农村有优美环境,宁静闲适的生活正是很多城市人追求的生活方式。不过很多户口迁到城市的农村人,很难再把户口迁到农村,当初迁到城市的时候是很容易,但是再想迁到农村基本就不可能。

假如小明把户口迁到城市,但是父母还是农村户口,那小明还可以继承农村的房子吗?未来小明还有权利继承农村的房子吗?我相信这是很多人十分关心的问题。

记住!房子属于私有财产,即使是城市户口也拥有继承权

新颁布的《民法典》是这样规定的:农村的房子也属于私有财产,不论是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的子女都有继承权。

这一新规将在明年起开始实施,我相信看到这个规定之后很多人松了一大口气。当然继承的方式遵循第一顺位、第二顺位原则,所以即使理论上有继承的权利,也不一定能够继承到房子。举个简单的例子:小明把户口迁到城市,但是小明有一个弟弟还是农村户口,和父母还未分家,理论上来说房子应该由弟弟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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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随房走”原则,继承了房子就“变相”拥有宅基地使用权

我们都知道,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并不属于私人财产,是没办法继承的,并且它根据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能在家族成员之间继承,这也就意味着城市户口的子女即使继承了房子,也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有人可能担忧,我只继承了房子,但是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不是就意味着虽然房子名义上是我的,但是我没有权利居住。其实这种担忧是多余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只要你继承了房屋,也就“变相”继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当然和真实的继承还是有很大差别的,因为并非真的继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只是依托房子才暂时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这种使用权只是暂时的,并且使用权也不能继承给下一代。

同时这种继承方式也有一些限制,如果老家的房子由于房龄很长居住体验很差,也不能进行重建,非农村户口无法获得相关的合法手续,不过可以进行一些维修。等到房屋自然消亡之后,宅基地的使用权归集体所有。

有人可能会疑问,房子变成什么样宅基地才会被回收,根据最新的规定,房屋倒塌或者房屋被鉴定为危房之后,就可以认为房屋已经消亡,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将消失。这种“地随房走”的继承方式还是和农村户口直接继承有很大区别,以农村户口的身份继承的话,继承的不仅仅是房子,还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这个使用权还可以继承给后代。

非农村户口继承的房子还值得维护保养吗?

非农村户口的人继承的房子,还有持有的价值吗?有人可能觉得这种房子要了也没什么用,既不能盖新房子也不能继承给孩子,没什么持有价值。

事实上农村的房子才是真正的宝藏,现在很多城市人已经开始追求农村的生活,但是他们在农村没有房子。按照规定,农村的房子不得出售给城市居民,也就是说即使城市人很有钱,也买不到农村的房子,最多只能租用,事实上就是这样一个破房子,也是很多城市人十分羡慕的。

老家的房子暂时可能没有什么用,但是当有一天你想回农村生活的时候,还能有一个安家之所,享受一段宁静闲适的生活。

另外如果房子能撑到拆迁,可能还能获得一定的赔偿款。因此即使是非农村户口继承的农村房子,也是有很大的持有价值的,如果有多余的资金,可以进行一下维护保养。


总结:对于那些户口已经迁到城市的人来说,没必要太过后悔和遗憾,根据新规,老家的房子还是有继承权的,当然和农村户口的继承方式肯定是不一样的,不过这对于很多户口已经转到城市的人来说,依然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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