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利群众保全诉求,连江法院成立财产保全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财产保全服务。这也是福州市首家成立的一站式财产保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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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连江法院财产保全中心通过

迅速实施财产保全措施

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助力案件快速了结

那么到底是怎样的一起案件呢?

这还要从2014年说起…

在审核相关材料后,法院于当日作出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实施组于3日后查封陈某某所有的坐落于连江县凤城镇的一套房屋,并将财产保全裁定书送达陈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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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某在收到裁定书后立即联系法官,表示愿意马上还款,希望能解除查封。

法官随即组织双方展开庭前调解,在法官的主持下,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陈某某当场偿还胡某某15万元,胡某某在收款后向法院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该案于立案当日作出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3日后实施查封,现场组织调解,当场履行完毕,切实做到了公正、高效的化解矛盾解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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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法院于2020年1月组建专业的财产保全队伍,归口负责保全业务,整合全院诉前财产保全、诉讼财产保全以及执行财产查控、仲裁财产查控等不同阶段财产保全业务,并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辟专门的财产保全窗口,让群众一站式办结所有财产保全业务。疫情防控期间,财产保全中心及时调整工作方式,将“线下”工作搬到“线上”,畅通“线上”保全渠道,积极运用信息化系统,通过网络信息查控系统进行财产查控,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确保财产保全不打烊。

今年1-8月,连江法院办理民事财产保全案件243件,标的金额1.3亿元,促成当事人自行和解并撤回保全申请的50件。

来源:连江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