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

湖北发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省级表彰拟表彰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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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

拟表彰对象1164

其中恩施州23

杨武军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心医院外三科主任,主任医师

李德忠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心医院西医部

急诊中心主任,副主任医师

谭 晓(女)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主治医师

周玲(女)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重症医学科

副护士长,主管护师

田晓虹

恩施州恩施市中心医院,主治医师

胡晓华(女)

恩施州利川市人民医院呼吸内科主任,主治医师

何欢(女)

恩施州建始县中医医院,医师

赵蓉春(女)

恩施州巴东县中医医院外科副护士长,护师

褚天奎

恩施州宣恩县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主治医师

屈捷

恩施州咸丰县人民医院感染科副主任,医师

王芳(女)

恩施州来风县中心医院感染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张恩力

恩施州鹤峰县中心医院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陈杨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医政药政与体制改革科科长

孙涛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恩施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工

作人员)秘书三科科长

吴小凤(女)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共卫生检验检测所副所长,主管技师

熊诗桥

恩施州恩施市公安局小渡船派出所副所长,四级警长

李维臣

恩施州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普庵社区党委书记

向峰

恩施州建始县业州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黄华

恩施州巴东县社会福利院院长,管理九级

宋文

中共宣恩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新华社签约摄影师)

王浩霖

恩施州咸丰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陈小民

恩施州来凤县第二实验小学教务处副主任

漫水乡兴隆坳村“尖刀班”班长

驻村第一书记,高级教师

刘选明

湖北省鹤峰县容美镇铭创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湖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拟表彰对象436

其中恩施州8个单位上榜

思施市中心医院党委

利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

恩施州建始县人民医院

恩施州巴东县卫生健康局

恩施州宣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恩施州咸丰县卫生健康局

恩施州来风县中心医院

恩施州鹤峰县中心医院

全省优秀共产党员

拟表彰对象160

其中恩施州3

谭 晓(女)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重症医学科医生,主治医师

陈小民

来风县第二实验小学教导处副主任

漫水乡兴隆坳村驻村工作队队长、第一书

张恩力

鹤峰县中心医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拟表彰对象130

其中恩施州2个单位上榜

恩施市中心医院党委

利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

关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省级表彰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省委决定,以省委、省政府名义表彰一批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以省委名义表彰一批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和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地区各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张瑶等1164人为湖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含追授5人)、武汉市第一医院党委等436个集体为湖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万少兵等160人为全省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对象(含追授4人)、武汉市第三人民医院党委等130个基层党组织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17日至9月19日。对湖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湖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对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湖北省委组织部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一、湖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电话:027—86656719

传真:027—86657710

通信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8号

邮政编码:430071

二、湖北省委组织部

举报电话:027—87237981

传真:027—87238180

通信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268号

邮政编码:430071

湖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

信息来源:综合湖北省人民政府网、湖北发布

图文编辑:乐活在恩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