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福林妈咪

前一阵电视剧《以家人之名》的热播,被父母遗弃的小哥贺子秋走红。大家都纷纷代入剧情,对身世可怜的贺子秋感到莫名地心疼。

中间贺梅回归,带着一个小男孩儿,告诉李海潮她已经结婚了,还说老公这边不知道她有过孩子,当时这个角色也被网友骂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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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最后结局是好的,贺梅实际上没有结婚,贺子秋认回了妈妈,李海潮和贺梅结婚,一家人幸福的在一起了。

但是,艺术来源于生活,而生活却没有那么美好。生了孩子扔给别人,重新结婚生子的事情不是没有,却不像电视剧可以有反转,有完美的大结局。

最近看到之前的一个故事,一位7岁的小男孩被父母扔在托管班长达五年之久都没有现身。

“我的爸爸妈妈会来接我吗?”

7岁男孩被父母丢在托管班,5年没有人来看过他。

男孩儿的名字叫小煜博,2岁的时候就被父母放在邻居家开的托管班里寄养,当初说好,孩子住在托管班,每个月交1200元的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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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开托管班的王阿姨却没有想到,孩子送来没多久,他的父母就双双消失不见,再也没有出现过,也没有给孩子交过抚养费。当初托管班的孩子都已经被父母接走了,只剩下小煜博一个人,一直留在王阿姨家里。

这个孩子仿佛被当成一个包袱,就这样丢在了王阿姨的托管班,王阿姨只能代为接手,像极了有责任心的海潮爸爸。不同的是,贺梅走的时候是把孩子交给了自己的妈妈和姐姐,海潮爸爸是在去看子秋的时候不忍心看到孩子在乡下吃苦,主动把子秋带到城市生活。

而小煜博的父母,直接将他交给了邻居,仿佛明明白白的给王阿姨出了一道难题,孩子交给你,你不负责他就没人养,你自己看着办。

王阿姨就一直照顾小煜博,直到孩子7岁。

由于小煜博没有户口,他从小到大没有打过一针预防针,而且现在到了上学的年纪,却根本上不了学。

王阿姨找到孩子父亲的老家去,通过各种渠道找到了他父亲的电话,却被拉黑了,很明显,爸爸不想认这个儿子。

再然后,有记者帮王阿姨找到了孩子的母亲的电话,拨打了过去,没想到却得到这样的答复:

“这件事已经和我没关系了,我现在才23岁,而且我已经结婚了,如果我公公婆婆知道我还有一个孩子,我一定会面临离婚的。”

7年前,年仅16、17岁的少女和比自己大13岁的男子相识,在一起后生下一个孩子,后来两个人感情破裂,两个人都没有领证,就分开了,面对父亲不要的孩子,她也一走了之。

没想到现实中真有这样的魔幻剧情。

父母两个人相互推诿,不要孩子,不管孩子的死活,把这份责任强行压在一个与孩子无关的人身上。

看了电视剧心疼子秋的人,看到这里也一定心疼这个小煜博吧。

可能在小煜博的父母眼里,这个孩子对他们的人生来说是一个错误,在年少轻狂的时候犯了错,在不成熟的情况下生了一个孩子,结果发现自己走错了路,然后想要纠正。

而在农村或者其他地方,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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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很多小学同学初中同学,由于成绩不好没有考上高中,也是很早的就进入社会。都是十六七八的年纪,实际上并不成熟,却开始走入社会,甚至成家立业。

他们有的是在学校开始交往,虽然不到法定结婚年纪,但实际上已经同居甚至生孩子。所以在我还上学的时候,那些同学都已经有了孩子,甚至生了二胎。

但问题也随之而来,由于太早结婚生孩子,他们其实并不真正了解生活,不了解自己所需要背负的责任,所以离婚率也相当高。

包括他们对孩子,也并不能明白自己承担的究竟是怎样的责任,玩儿心还很重,夫妻两个会因为晚上想要出去喝酒唱歌但没有人带孩子而吵架,更多的是需要自己的父母来帮忙带娃。

而对于离婚的夫妻来说,自己依然年轻,依然有试错的资本,依然想要出去闯荡,所以会有把孩子交给父母自己出去打工的,像小煜博的母亲,因为年轻,还可以隐瞒下自己曾经结婚生子的经历。

但是,人生的路不是所有的错误都能纠正,孩子是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不是一个可以丢掉的包袱,也不是一段可以尘封的回忆,生了他,就需要为养育他尽到责任。

所以说,结婚生子不在早,更重要的是,我们是否真正成年,是否真正做好当父母的准备

孩子没有选择的权利,是父母强行把他带到这个世界上来,所以需要为孩子负责。

并不是每一个孩子都能像贺子秋一样幸运,遇到幸运的人来给自己一个幸福的童年。就像贺子秋在电视剧中的台词一样:我不知道做错了什么,为什么都不要我了。

其实真正做错的并不是孩子,而是那些无知的父母,狠心地将孩子丢弃,生而不养,没资格做父母,也会成为孩子一生的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