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军路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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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公布后,在对军人退役安置保障上,制定了一条新规:转业军官、安排工作的士兵,由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接收安置,并按照规定给予编制保障。

前不久,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联合发布《关于接收安置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有关意见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76号)明确:

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自2019年(2018年秋、冬季退役士兵)起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岗位的,使用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实行“老人老办法”(指其工资待遇、退休养老方式与本单位2005年12月31日(含)前在编人员相同)。

有关部门在解读中,介绍了此次修订工作主要基于的三点考虑:

(一)有利于确保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的一致性。国家层面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没有区分入伍时间,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方式安置退役士兵。《自治区编办 自治区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有关问题的说明》(桂编办发〔2007〕80号)实施后,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安置退役士兵在工资、福利待遇上有较大的差别,与当前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规定存在着不相一致。

(二)有利于确保退役士兵安置的平等性。近年来,国家及自治区层面出台了一系列安置政策,大力推进“阳光安置”,确保退役士兵安置公平、公正,确保退役士兵享受所在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容易造成政府安排工作的不平等性,这与《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体现优待、保障权益”的精神相违背。

(三)有利于提高安置质量和提升退役士兵满意度。服役12年的退役士兵退役时选择政府安排工作比选择自主就业安置在领取部队退役金方面少20万元以上。

退役士兵之所以放弃自主就业安置选择政府安排工作,其目的就是要求安置到能落实编制的工作岗位。另外,依据我区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安置到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退役军人按规定给予编制保障”的规定要求,有利于确保安置质量的提高和退役士兵满意度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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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事业单位改革后,已经打破干部、工人身份的限定,现在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论是高管还是底层,身份都是一样的:合同聘用制员工。

身份相同,岗位有别。事业单位的岗位,有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有些安排工作的士兵认为,进事业单位只能在工勤岗位,其实不然。

各地针对当年岗位安置指标计划,结合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学历、专业及能力情况,不止于安排在工勤人员岗位,也有安排在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

安置是否保障编制,《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等现行规定,只提到“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却并未对安排工作的士兵编制保障方面进行明确。

每年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筹集辖区内接收安排退役军人单位岗位时,都会尽力在编制指标计划内安排,但全部达到100%编制内保障,仍是有相当的难度。

加上现行政策中没有刚性的法律法规约束做支撑,有的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上岗后只能参照同等条件下人员待遇。

无编人员,说起来身份尴尬,毕竟人们的印象中有编制才配称正式员工,安排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士兵,无编制,总觉得保障要差一些。

有岗位没编制,在社会保险缴费上,就暴露了一些问题。

老A是一名转业士官,2002年12月入伍,2019年4月退役回地方安置。经过一系列的安置程序后,他被安排在某市生态环境局X分局工作,属于无编制人员。

理论上说,他享受参照事业单位同岗位、同级别人员待遇,但其有编制的同事,都有职业年金,而老A却没有。老A咨询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参加事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要绑带职业年金,不然影响退休。

而因为没有编制,他一直没办法像带编职工一样,尽管接续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但却一直没有享受编制人员缴纳的职业年金,不禁为以后退休担忧。

无独有偶。老Z同样在社保缴纳的问题上,感受委屈和苦恼。

2018年4月,服役满12年的老Z退役转业,回地方后被分在某街道办事处工作,享受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待遇,无编制。根据当地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有关规定:增加参保人员时,需要人事部门出具该人员为机关事业编制的材料。

因为没有编制,他们没有办法按照事业编制待遇缴纳行政事业人员社会保险。经多方沟通后,得到的答复,只能缴纳在单位的企业养老保险户。如今退役两年的他,在部队缴纳的养老保险,至今也没有顺利转接到地方。

除了社会保险,在晋升提拔、绩效考评等方面,有编制与无编制也是有区别的。

保障编制,是保证安排工作退役军人待遇的根本。

安置到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退役军人,按规定给予编制保障,既彻底解决安排工作退役军人的政治身份,更解决了待遇保障不同的问题。

在地方,编制包括行政编制、参公编制、事业编制等,有编制意味着在单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正式职工。

在各方面的待遇保障上,只要单位职工有的,编制内员工每一项都能享受到。而参照什么编制待遇的,看似工资、福利待遇没有什么大差别,但总有的地方是不同的,有编制的肯定香。

如今,从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到《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的提交审议,增强退役军人安置保障政策法规从无到有,从软到硬,势必为退役军人解决实际困难,带来福音。

广西壮族自治区在出台的《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实施意见》等规定已经明确关于“安置到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退役军人按规定给予编制保障”的规定要求,颁布《关于接收安置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有关意见的通知》让安排至机关、事业单位的士兵心里有了底。

诚如所言,退役士兵之所以放弃自主就业安置选择政府安排工作,其目的就是要求安置到能落实编制的工作岗位。退役军人安置按规定给予编制保障,享受正式编制人员待遇,是对退役军人最实实在在的尊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