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和老板发生了矛盾,说起来情形就是那份工作干不下去了,想走人但是权益被侵害了,心里很是不爽。建议他去劳动部门维权去,他说没有劳动合同,怕是很难。的确,这种情况被自己担心击退的人不少,知道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人不少,但似乎认为根本拿不到的人更多。在谁主张谁举证的要求下,不少人就是因为举证问题而放弃了自己的权益的诉求。想想挺可惜的,其实劳动关系没那么复杂,只是有些人想象复杂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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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去劳动监察大队等部门进行维权的时候,很多人想的是自己证据够不够,总是担心得很,有证据了又会担心会不会被采信的问题,前后担心主要就是自己心理素质不过关,怕什么呢?事实就是事实,谁也赖不掉、更改不了,老话说“事实胜于雄辩”,只要有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又确实被侵权了,只要去主张早晚会有所偿的。怕是就是自己不去,还对事情抱怨不止。

自己不去做,利益当然不会从天上掉下来。今天重点说说证明劳动关系的问题,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应该怎么办?

虽然一直强调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但是事实还是有不少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然而,不签归不签,工资还是会发的。现在又强调发工资条,但同样并没有全部执行。在劳动合同没有,工资条没有,劳动者提到去维权首先就觉得自己好像没有什么证据。尤其工资不光是没有工资条,而且也不是从银行打卡的方式,是直接发现金的,看起来好像一点痕迹没有。

往往就是因为这个劳动者忽略了事实的劳动关系,你总是有上班吧,这个是赖不掉了。在劳动关系举证中,第一证据是劳动合同,因为上面签订的甲乙双方就说明了,但是没有怎么办?前面说的工资又没有,工资发的又是现金。厂服有吗?工牌有吗?工作群有吗?总有和上班场所相关的东西存在吧?要是一样没有也不用怕,记住只要有事实劳动关系,该你的权益少不了。

上班的地方怎么都会有吧,在固定或者流动的场所,干活不可能是光手的,总得有一些用具吧,这些曾经在上班过程中使用过的东西总说得上来吧。一起工作的人,你的同事,带领和指挥你干活的人总会有和知道把,这些都可以是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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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当什么都没有的时候到劳动部门去投诉,要以求助的形式去,人家会告诉你怎么做。尽管可能会有一些波折,但是只要坚持了就行。

当劳动者遇到什么都没有的用人单位时,要自己长心眼以防万一某天要对簿公堂了有东西拿得出来,在合同、工资条、打卡流水、厂服、工牌等等都没有的情况下,自己平时要收集资料,做记号,用人单位可以什么都没有,但你现在至少有一样,那就是手机,可以拍一些工作时候的照片,把自己也拍进去,可以把工作的情形发在朋友圈,可以在工作的桌子、用具上做一些暗刻的记号,这些东西到时候拿出来证明你在这上过班是没有问题的。

所以证明劳动关系没有那么复杂,而监察部门也会帮助你的,因为你是求助的,同情弱者的人很多。

如果有人抬杠说,我没有没有拍照的手机,也做不了记号,那么估计这样的人说去维权还要说自己不会说话了。这似乎就有点不幸了,仿佛忘了自己的权益自己不去争别人是给不了你的。看到很多人说,劳动部门会帮用人单位,其实大多是误解,任何时候讲事情讲的都是理,只有理才服人,主张得不到支持,无非就是没理。

想想有理得不到支持怎么可能?因为劳动仲裁不服还有可以向法院提起诉求的程序,当法院走下来的结果和劳动部门不同,尤其明显是偏袒的,那么处理人是要受到考核的。所以不存在什么老板在劳动局有关系、有亲戚的说法,有是有但是没用,因为这些关系是不敢介入到案件当中的。当然是存在的但是后果呢?没用谁呢逃得过惩罚的。

发生矛盾是难免的,问题是要自己有信心去解决,不要把证明劳动关系想得复杂。